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2-0524022
项目名称: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335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335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133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餐饮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 (1)地点: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 (2)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622908133040385968,开户名:郑岐峰),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th_zb@163.com。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购买采购文件汇入帐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郑岐峰 | 开户名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账号:622908133040385968 | 账号:13701010010034873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霞浦县六一七路7号
联系方式:刘洋 1329545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叶女士 0593-2053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 0593-205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