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购买食堂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4-06-14 | |||||||||||||||||||||||||||||||||
一、项目编号: CC-240405027 二、项目名称: 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综合评分法
连志忠、李占山(采购人代表)、牛坤力(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975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800号 联系方式: 周占江 0312-6786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传澄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创业中心B座 联系方式 : 周菲菲 0312-590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菲菲 电话: 0312-5905517 十、附件 购买食堂服务项目-发布版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评标结束汇总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