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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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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丨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2024-2025学年校内学生午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采购丨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2024-2025学年校内学生午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2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市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操作规范》要求,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2024-2025学年我校将继续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遴选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优质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2024-2025学年校内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2.项目内容: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午餐校外配餐服务,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2000人,最终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3.招标方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家委代表综合评价(综合评分、现场考察及最终投票)。

二、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4.本次招投标的配餐单位要符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集体配餐招标标准的要求。其中:餐饮量化分级评定必须为A级;须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建设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并主动接入监管部门后台;为供餐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5.校外配餐企业需接受资金监管,统一执行《龙岗区校园配餐行业预付式领域监管工作方案》,在银行开通数字人民币监管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统称:“监管账户”)。校外配餐企业在递交标书时需向学校出具企业在银行已开通监管账户、系统终端接入等情况的银行证明函件,如企业无相关证明材料,则该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有取得资质的营养师,并有有效规范的企业用人合同。

7.投标人必须承诺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

8.投标文件资料目录见最后《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学生校内午餐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

三、投标资料收取时间及相关要求

投标单位对照上述要求及《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学生校内午餐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所列,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须盖上公章装袋密封,《送审材料目录》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毕盖章,贴于资料密封袋正面以便核对。所有投标资料要求纸质版两份(一主一副)及电子PDF版一份(提供标书电子版U盘),应于2024年7月7日17点30分之前送至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四、投标方法

1.投标文件材料送到: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门卫室。

2.投标具体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7日,截止投标时间:2024年7月7日17:30,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收取。

3.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13266543368或钟老师13534119953;门卫室电话:0755-28511044。

五、评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8日(星期一)9:3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B栋5楼阶梯教室。

六、综合评分方法

1.在不少于3家(含3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每一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

2.评标方式:现场述标,限时5分钟,现场抽签确定述标顺序综合评分。配餐企业公平参与投标,不得私下接触家长代表,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取消该配餐企业投标资格。如企业已中标,但后续发现其在招投标过程中有此行为,则终止合同,由前三家中标公司中第二顺位企业补上。

3.评定标规则: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根据投标方的资质、配餐能力品质、价格、菜谱、配送设备、安全保障措施等综合因素量化评分。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4.专项工作委员会构成: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17人(其中家长至少15人),如有缺席,参与人数超三分之二有效。

5.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按照述标及查阅标书文件资料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专项工作委员会在综合考虑企业实力、服务能力、供餐距离、供餐价格和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等因素后进行投票,投票确定票数最高的1家配餐企业为中标公司并公示3天,第二、第三名为本次配餐备选企业。如出现同票数情况,依据上一轮综合评分排名决定排名前后。待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核实配餐单位资质后,学校方与排名前面的配餐单位签订午餐服务合同。

七、备注说明

1.配餐企业投标递交所有证明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案需盖骑缝章。

2.配餐企业投标所有证明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存在虚报假报相关证明及材料,则取消相关企业投标资格,并全区通报。

3.如本次招投标产生前位配餐单位无法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配餐单位接预中标通知后一周内发《无法履约函》告知学校,学校将于下一排位(顺延)配餐单位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如学校在区统一公布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未接到配餐单位的《无法履约函》,预中标配餐单位因预中标份额超产能无法与学校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单位参与本校午餐配餐投标。

4.根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如配餐单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超产能配送行为记录,学校有权立即终止配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企业参与配餐投标。同时由招标产生的第二、第三顺位配餐企业按顺序替补履行剩余合同时间内的配餐服务,不再另行招标。

八、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分包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如使用热链配送需在签署合同前报区教育局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核查食品经营资质证明材料。

5.配餐方若使用一次性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标准。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配餐菜谱、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区间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二)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事项

合同期限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7月15日,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至2025-2026学年,需要由全体用餐学生监护人表决性投票,超三分之二满意后,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续签合同截至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如未能达到三分之二满意度,则重新招标。表决性投票由校方召集午餐专项工作委员会委员决定表决方式等具体事宜。

每学期供餐次数以深圳市中小学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告知学生监护人新学期开学前10 天通过约定缴费方式一次性将新学期餐款总数直接支付给配餐企业银行监管账户。如在供餐期间学生用餐人数或供餐次数变更,学生监护人需提前告知供餐企业重新校对每学期餐款总数。主要含以下情况:

(1)学生未用餐(含特殊天气和学生身体等原因),已交款项的退款。

(2)已交款学生因特殊情况退出午餐的退款。

(3)未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事项,经学校同意后予以接纳。

2.配餐价格区间:配餐价格区间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区间的,应当经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营养和市场需求制定膳食计划(15天以上不重复菜谱及实际餐标重量)。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学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将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证明及健康证复印件交由学校备案。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等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索票索证和留样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夜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2024年7月2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学生校内午餐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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