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采购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的委托,对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申请人参与竞标,并于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NB-KM-2024036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13万元。
最高限价: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0%
采购需求:详见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项目 | 包括但不限于生鲜蔬菜、肉类、水果及干菜等主副食品的采购及配送等服务。 | 1 | 宗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定地点 |
1.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鲜蔬菜、肉类、水果及干菜等主副食品的采购及配送等服务。
注:以上所述的内容均不允许再分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所有物资采购、配送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提供1年的配送及供货服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07月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提供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信用等级证明或者银行存款证明或者现金流流水;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7月以来任意2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相关资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7月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7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加强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期内,所有服务人员所发生一切问题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次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餐饮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磋商一览表中其他一栏中写明是否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
2.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①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②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或存在多种物资采购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作为参照,对多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磋商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按一家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当采购人有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任务时,应预留10%的份额通过“832平台进行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7月17日09点00分起至2024年07月23日17点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携带: ①申请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若有)到昆明市盘龙区北城印象春分苑4栋1706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费¥6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城印象春分苑4栋1706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城印象春分苑4栋1706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龙泉路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何磊磊/18087768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碧桂园北城印象春分苑4栋1706室
联系方式:潘在昌/1308767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在昌
电话:13708767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