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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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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更正公告3

招标详情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qt202406-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一:2024年7月17日出的澄清文件:澄清一:本项目招标文件资信评审细则企业实力中第2条调整为:“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后,经营过的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校食堂被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授予“优秀餐饮企业”的,提供一个(含经营合同)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经营合同原件扫描件。”

质疑1:本项目有设置门槛,为特定公司量身定制的嫌疑。

建议修改1:恢复原招标文件。

质疑2:我公司认为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授予的“示范单位”荣誉、“餐饮质量安全店”与“优秀餐饮企业”荣誉具有同等含义,均是表明食堂经营的规范稳定,是企业实力的体现。

建议修改2:“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后,经营过的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校食堂被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授予“优秀餐饮企业”、“示范单位”或“餐饮质量安全店”的,提供一个(含经营合同)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或颁奖文件或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及经营合同原件扫描件。”

质疑3: 我公司认为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授予的“示范单位”荣誉与“优秀餐饮企业”荣誉具有同等含义,均是表明食堂经营的规范稳定,是企业实力的体现。

建议修改3: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后,经营过的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校食堂被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授予“优秀餐饮企业”、“示范单位”的,提供一个(含经营合同)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或颁奖文件或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及经营合同原件扫描件。

质疑4:经咨询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现在并不单独对经营食堂的团餐企业颁发“优秀餐饮企业称号”,关于相关的企业荣誉称号均交由相关协会进行颁发,此项设定明显不合理,同时本项目为学校食堂经营项目,关于企业实力的体现更应该和食堂相关的企业荣誉更为适合。

建议修改4: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食堂,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后,经营过的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校食堂被区县级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授予“营养健康餐饮示范单位”或“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称号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经营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本项不得分。

质疑5:蚌埠市的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从未给食堂颁发过“优秀餐饮企业”荣誉。 “优秀餐饮企业”荣誉的颁发主体一般为企业,几乎没有颁发给独立的食堂的。 餐饮业荣誉名称种类很多,指定荣誉名称为“优秀餐饮企业”,指向性太明显。

建议修改5: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校食堂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后,被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或相关行业协会授予餐饮类荣誉或奖项的,提供一个得4分(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获得的荣誉需同时提供食堂经营合同),本项最高得4分。

质疑6:根据我公司调查了解,安徽省内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颁发的最为广泛的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而优秀餐饮企业却未颁发过,也有可能仅个别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建议修改6:经营过的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校食堂被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授予“优秀餐饮企业”或食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得4分,本项最高4分。

质疑7:哪个市场局颁发的荣誉奖项有很多种,为何单独设置市场局颁发的“优秀餐饮企业”,现在市场局已经不再颁发荣誉奖项等,基本都是行业协会在评比颁发。

建议修改7:市场监督局颁发的优秀餐饮企业等类似荣誉奖项都可以,而不是非要设定为特定的优秀餐饮企业,有为特定企业设置嫌疑。

统一回复:本项修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经营过的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校食堂被食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等政府部门授予“优秀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餐饮质量安全店”、“先进集体”、“营养健康餐饮示范单位”、“营养健康食堂”等荣誉或“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包括“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烹饪协会”省级以上烹饪协会以及其他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备案的社会组织颁发的“典范食堂”、“品质食堂”、“团膳百强企业”、“放心健康食堂”、“放心健康食堂示范单位”等荣誉的,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经营合同原件扫描件。”

问题二:招标文件要求菜价不得高于4元/份,请问,现在物价上涨的这么厉害,随便烧个荤菜都不止这个价,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是事情为何设置在招标文件里,其实际意义显而易见。

回复二:本项目是学生食堂并不是饭店,故菜价不高于4元/份,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澄清一: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8月5日8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

联系方式:1395500939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瑞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财富广场B座1106

联系方式:19216407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中山、于添伟

电 话:13955009393、19216407352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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