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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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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2024-202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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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2024-202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公告

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的委托,现就南京市建邺区2024-202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取得向建邺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提供大宗食材供货资格。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建邺区2024-202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

采购编号:LYXM-2024DZSC0112

二、项目简要说明:

建邺区教育系统今年9月约有70多所中小学及幼儿园自办食堂需采购大宗食材,为约53000名师生提供就餐。(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管理的通知》(宁教办[2017]29号)、《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控制规范》(宁教财【2018】47号)、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函【2023】30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我区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落实省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把学校涉及师生生活的服务工作,作为建设惠民工程、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民生重要工作来抓的指示。按(宁教办【2015】4号)文件中第六条“采购招标”之第三点:“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本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工作”的要求,通过本次集中采购确定大宗食材配送单位入围供应商(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建邺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需求项目分为以下分包:

分包号

标段名称

入围供应商数量

分包1

12

分包2

食用油

12

分包3

冷鲜肉(猪牛羊鸡鸭鹅)

20

分包4

冷冻制品(含冷冻家禽)

20

分包5

豆制品

10

分包6

蔬菜

20

分包7

干货调味品

12

分包8

奶制品

6

每个供应商可参加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供应商应根据分包项目分别购买集中采购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参与竞争。当参评单位少于所规定的入选家数时,则采用末位淘汰,得分最低企业出局。

入围服务有效期限两年: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学校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部门在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新文件发布,或出现疫情等不可预见性情况,采购方将依据新的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或适当顺延本合同的执行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别、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关的内容。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1参与分包1粮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2参与分包2食用油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3参与分包3冷鲜肉(猪牛羊鸡鸭鹅)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参与本次活动前3个月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参与本次活动前3个月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4参与分包4冷冻制品(含冷冻家禽)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冷冻家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其中冷冻家禽产品所代理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5参与分包5豆制品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6参与分包6蔬菜投标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7参与分包7干货调味品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 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8参与分包8奶制品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取得省一级学生饮用奶生产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清单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所代理品牌生产企业取得省一级学生饮用奶生产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4自2021年1月1日起,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3.3.5自2021年1月1日起,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厂厂家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帐户以网银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拒绝其他形式。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供应商在开标前一天(2024年8月11日 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对公账户:

汇款单位: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409460100100366274

汇款银行:兴业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备注LYXM-2024DZSC01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办法:入围供应商向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建邺教育后勤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向代理机构提供相关凭证,将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未入围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于采购结果公告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若出现以下情形将扣除所有投标保证金:

(1)正常情况下,结果公告结束7个工作日内未领取入围通知书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五、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入选后,向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建邺教育后勤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若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入选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每一包贰万元,两包及以上伍万元。若不交纳,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中标资格。(如未与学校形成实际服务关系的,自供应商书面申请送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企业考察有关信息:

按照“一次采购二次选择”的指导方法,区教育局集中采购以“服务学校”为宗旨,各最终用户学校保留对大宗食材供应商实地考察的权利。

七、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发售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发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A座 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购买。

费用:1、每个分包:200元整。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PDF+WORD形式,U盘存储)壹份(单独封装)。按拟投标的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A座 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56818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分包号

标段名称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分包1

2024-8-11上午7:00

2024-8-11上午8:00

分包2

食用油

2024-8-11上午7:00

2024-8-11上午8:00

分包3

冷鲜肉(猪牛羊鸡鸭鹅)

2024-8-11上午7:00

2024-8-11上午8:00

分包4

冷冻制品(含冷冻家禽)

2024-8-11上午7:00

2024-8-11上午8:00

分包5

豆制品

2024-8-11上午8:30

2024-8-11上午9:30

分包6

蔬菜

2024-8-11上午8:30

2024-8-11上午9:30

分包7

干货调味品

2024-8-11上午8:30

2024-8-11上午9:30

分包8

奶制品

2024-8-11上午8:30

2024-8-11上午9:30

九、样品接受信息:

本项目展览要求兼顾安全性和评审需求,各参展商限N(报名分包数)+1人进场。展位面积(约2平方米/位)。展览内容以公司宣传彩页资料(50-100份左右)为主,展示企业的简易支撑展板不大于1*2米,其他实物样品的种类、数量(单品不超过1000g),各家供应商根据展位面积综合考量摆放,不得现场加工食物或展示加工好的食物,不得赠送赠品,不得发放环保袋,不得拉横幅等。所有参加供应商需无偿提供参展样品,宣传彩页中图片须为日常实物图片,彩页将作为中标后的抽查依据及佐证材料,供应商须对宣传彩页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内容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

布展、撤展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安全问题,由参展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

撤展时供应商带走所有展品,现场须恢复原样

布展勘察时间:2024年08月12日 下午15:00-17:00供应商可自行前去勘察布展现场

布展时间:2024年08月13日 上午7:30-9:30

评审时间:2024年08月13日 上午9:30-11:30

布展地点: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150号)

联系人:陈工025-85568181

十、公示媒体:

网址1: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jy.gov.cn/)

网址2: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jslypm.com/)

网址3:南京建邺教育信息网(http://www.jyjsfz.cn/)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5-86474617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56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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