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更正人名称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永康市公办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CJCG-YK2024-ZX068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7-19
五、更正理由:
经采购人确认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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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标段一、标段二 管理系统评标标准进行更正 | 管理系统:投标人采用市场监督管理局浙食链进行业务管理的,连续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的得3分,连续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的得2分,连续使用时间不足3个月的得1分,不使用的不得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带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 管理系统:投标人采用市场监督管理局浙食链进行业务管理的,连续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的得3分,连续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的得2分,连续使用时间不足3个月的得1分,不使用的不得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带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因无证明城市原因无法开具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自行提供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巧玲
联系电话: 15306795918
传真: 0579-87447077
地址: 永康市世贸中心南2-1405
2、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 吕安民
联系电话: 15858958909(580059)
地址: 永康市金马路501号
3、监督机构名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五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