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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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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2024-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市栖霞区2024-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公告


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的委托,现就南京市栖霞区2024-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取得向栖霞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提供大宗食材供货资格。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2024-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

采购编号:LYXM-2024DZSC0121

二、项目简要说明: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系统现有近16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约12万名师生。为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号)、《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控制规范》(宁教财【2018】47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我区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以及省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把学校涉及师生生活的服务工作,作为建设惠民工程、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的指示。按(宁教办【2015】4号)文件中第六条“采购招标”之第三点:“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本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本次集中采购确定大宗食材配送单位(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栖霞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需求项目分为以下分包:

分包号

分包名称

入围供应商数量

分包1

粮食和粮食制品

8

分包2

食用油

8

分包3

冷鲜肉【畜禽肉类】

8

分包4

冷冻制品

8

分包5

冷冻家禽

8

分包6

鲜活水产类

8

分包7

蛋及蛋制品(蛋类)

8

分包8

乳与乳制品【奶及奶制品】

8

分包9

蔬菜

16

分包10

净菜(鲜切蔬菜类)

8

分包11

水果

8

分包12

豆制品【大豆类及其制品】

8

分包13

干货调味品

8

每个供应商可参加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供应商应根据分包项目分别购买集中采购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参与竞争。当参评单位少于所规定的入选家数时,则采用末位淘汰,得分最低企业出局。

入围服务有效期限壹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部门在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新文件新规定发布,或出现疫情等不可预见性情况,采购方将依据新文件新规定要求及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或适当顺延本合同的执行期)。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别、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关的内容。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1参与分包1粮食和粮食制品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2参与分包2食用油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3参与分包3冷鲜肉【畜禽肉类】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4参与分包4冷冻制品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5参与分包5冷冻家禽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所代理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6参与分包7蛋及蛋制品(蛋类)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7参与分包8乳与乳制品【奶及奶制品】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8参与分包10净菜(鲜切蔬菜类)投标的供应商: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供应商须具备≥300平方米的独立生产加工区,具有专门运输净菜食品的冷链车,提供承诺书;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9参与分包12豆制品【大豆类及其制品】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3.2.10参与分包13干货调味品投标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2)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 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清单须满足本次大宗食材采购需求(提供承诺书)。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自2021年1月1日起,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5)自2021年1月1日起,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帐户以网银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拒绝其他形式。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供应商在开标前一天(2024年08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对公账户:

汇款单位: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409460100100366274

汇款银行:兴业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备注LYXM-2024DZSC0121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办法:入围供应商向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缴纳履约保证金,向代理机构提供相关凭证,将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未入围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于采购结果公告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若出现以下情形将扣除所有投标保证金:

(1)正常情况下,结果公告结束7个工作日内未领取入围通知书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论中标分包数多少一律以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的形式向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若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入选中标资格。

六、企业考察有关信息:

供应商入选后,采购人对新入选企业进行抽查,按照“一次采购二次选择”的指导方法,区教育局集中采购以“服务学校”为宗旨,各最终用户学校保留对大宗食材供应商实地考察的权利。

七、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发售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发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A座 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表(见附件:南京市栖霞区2024-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报名表)到代理机构购买。

费用:每个分包:现金600元整(现金),购买采购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PDF+WORD形式,U盘存储)壹份(单独封装)。按拟投标的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A座 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5-85568181。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分包1

粮食和粮食制品

2024年8月15日上午7: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

分包2

食用油

2024年8月15日上午7: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

分包3

冷鲜肉【畜禽肉类】

2024年8月15日上午7: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

分包4

冷冻制品

2024年8月15日上午7: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

分包5

冷冻家禽

2024年8月15日上午7: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

分包6

鲜活水产类

2024年8月15日上午7: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

分包7

蛋及蛋制品(蛋类)

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

分包8

乳与乳制品【奶及奶制品】

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

分包9

蔬菜

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

分包10

净菜(鲜切蔬菜类)

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

分包11

水果

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

分包12

豆制品【大豆类及其制品】

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

分包13

干货调味品

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

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

九、公示媒体:

网址1: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

网址2:南京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jslypm.com/)

网址3: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

十、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568181

采购人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电话:025-85664175

南京市栖霞区2024-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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