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分行本部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报名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拟进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分行本部食材采购项目的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需求:为新疆兵团分行本部提供蔬菜、肉类、米面油等食材。本项目分为4个包件,具体如下:
包件一:综合供应(商超类供应商);
包件二:非商超类蔬菜、豆制品、副食品、禽类、水产品、调料、杂粮、干货、新鲜水果、干果、奶制品、饮品类供应;
包件三:非商超类牛、羊、猪肉食类;
包件四:非商超类米、面、油等主食类。
注:包件二至包件四每个投标人按照包件号顺序最多中标2个包件,如包件一、包件二均为拟中标人,则包件三取消该家单位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采购有效期:3年。
(四)中标人数量:包件一1家;包件二至包件四2家(参与投标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与中标家数须满足不低于2:1的比例)。
(五)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将可能于采购时予以调整,采购人可能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六)项目编号:2024-XJXZ-0059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①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②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8.在乌鲁木齐市具有对外经营场所(租赁场所须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自有场所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午15: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1166号首府中央花苑1栋22层2202室(维也纳酒店楼上)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四)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1166号首府中央花苑1栋22层2202室(维也纳酒店楼上)
(五)邮 编:830000
(六)联 系 人:李智
(七)电 话:0991-6870655
(八)传 真:0991-6870655
(九)电子函件:629722836@qq.com
四、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邮件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前发送,且资料符合公告要求。
(1)现场领取方式,领取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备注所报包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电子邮件方式,资料包括: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备注所报包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629722836@qq.com邮箱。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
五、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可能列入中国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六)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上午11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1166号首府中央花苑1栋22层2202室(维也纳酒店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