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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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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工会会员2024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工会会员2024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320682-2024-09-009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0682-2024-09-0091

项目名称:

工会会员2024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12030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根据皋工发(2018)54号文件精神,拟给予工会会员发放大米、水果、食用油等人均800元的中秋、国庆慰问物资。物资必须质优价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方便会员提货,请供货人制作成提货券,所供物资必须为超市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全部货品(包含特价商品,享受超市正常促销活动),提货券的使用时间不少于一年。 2.资格审查文件: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④注册资金、信用等大型超市证明材料。提供上述文件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证件类文件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现场审核原件。 3.报价文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报价评审阶段。投标(报价)函(签字盖章)。资格审查文件与报价文件需分别递交。本次报价为让利报价,每份提货券金额为800元*(1+投标让利)。 4.结算方式:合同金额=实际人数(实际提货券数)*800元。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中标人完成提货券制作。中标人凭收到的提货券,出据正式税务发票交付采购人后,采购人于2024年12月31日前结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应包含本次谈判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在如皋市主城区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全市范围内有3家及以上连锁超市,所提供的提货券在全市所有门店均可使用。 2、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销售经营许可或相关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本单位员工。 4、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让或让他人代为供应商品。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中医馆三楼会议室

四、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中医馆三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

地址:如皋市磨头镇卓吾北路9号

联系方式:1386276987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朱主任

电 话:13862769879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2024年中秋_国庆采购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