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杜甫川小学灶房食材供应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杜甫川小学 | ||
行政区域 | 宝塔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22: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报名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内获取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71.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玮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18070883 |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杜甫川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安市宝塔区南市街道马家湾光华路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8968294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安市宝塔区财政局隔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18070881 |
杜甫川小学灶房食材供应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内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QCG2024--005
项目名称:杜甫川小学灶房食材供应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1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灶房食材供应服务蔬菜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1,96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6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蔬菜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66,000.00 | 1,96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学年
合同包2(灶房食材供应服务调料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56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调料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8,000.00 | 56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学年
合同包3(灶房食材供应服务粮油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服务 | 粮油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学年
合同包4(灶房食材供应服务水果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55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服务 | 水果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3,000.00 | 55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学年
合同包5(灶房食材供应服务肉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1,97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7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服务 | 肉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78,000.00 | 1,97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学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灶房食材供应服务蔬菜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灶房食材供应服务调料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灶房食材供应服务粮油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灶房食材供应服务水果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5(灶房食材供应服务肉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灶房食材供应服务蔬菜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8.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2(灶房食材供应服务调料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8.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3(灶房食材供应服务粮油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8.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4(灶房食材供应服务水果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8.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5(灶房食材供应服务肉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8.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
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报名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内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杜甫川小学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市街道马家湾光华路35号
联系方式:13289682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财政局隔壁
联系方式:091180708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玮艺
电话:09118070883
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