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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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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配餐服务项目明标抽签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概况

为保证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干部职工正常用餐,现通过明标抽签确定我中心配餐服务单位,服务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餐费标准为24.5元/天/人(早餐8元、午餐16.5元),金额约40.1万元/年(具体产生费用以实际为准),采用饭盒分餐模式配送。

二、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三、项目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作日早、午餐用膳供应,就餐人数约 62人/天,供应数量按实结算。

四、发包方式

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五、项目费用

餐标24.5元/天/人(早餐8元、午餐16.5元),费用按实结算。

六、付款方式

(一)项目以月度为周期进行按实结算,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服务考核,该月实际结算金额根据考核总得分进行比例计算。

(二)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天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按实支付乙方该月度服务费用,乙方须提供正式全额增值税发票收取服务费用。

(三)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七、投标人须符合及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处于有效期。如《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四)投标人在高明区内设有驻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或以上。

八、公告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日9:00-12:00,14:30-17:30。

十、报名地点

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5楼501室。

十一、报名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10:00(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抽签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15号一楼会议室。

十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抽中标单位一名,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5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219266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5楼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