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FZB-2024-JK-09012
项目名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20万元(含增值税)
最高限价(如有):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一、服务内容 (1)餐饮服务(工作日早餐、中餐及接待用餐) (2)食材采购与管理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办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3.获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
4.报名联系人:陆秋云18178633229
5.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缴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报名费”。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
联行号:105611044521
7.邮件获取: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tfzb@163.com)发送上述报名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采购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采购文件的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纸质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报名所需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材料齐全且合格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9.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整(¥9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开户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账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联行号:10561104452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网上查询: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中心4楼
联系人:蒙科长、0771-5527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
联系人:覃振祝、唐佳乐、陆秋云
联系电话:13878854248、18178633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振祝、唐佳乐、陆秋云
联系电话:13878854248、18178633229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