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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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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意见征询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就“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需求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10-21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43年10月21日下午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 148251915@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4.联系人:朱女士

5.联系电话:0579-83182132

6.联系邮箱:148251915@qq.com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0月21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寄至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可以先邮件发送,再将原件寄达)。

五、附件信息: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采购需求.docx (19.7 KB)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