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征集公告项目简介为:建平县46所义务教育学校,约36000名学生营养午餐蔬菜类、肉类、调料类、鸡蛋食品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需求为14所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包组内容详见附件。
变更为:建平县46所义务教育学校,约36000名学生营养午餐蔬菜类、肉类、调料类、鸡蛋食品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组(对001包、002包、003包已入围的供应商不允许兼投004包),004包本项目采购需求为14所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包组内容详见附件。
(二)原征集文件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经营、仓储、运输能力及人员(二)
供应商在采购区域内(建平县区域内)具有独立配送场所,并且周围500米以内无污染 , 供应商自有独立配送场所的得4分 , 租赁配送场所的得2分;无不得分 。(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
变更为:
供应商在采购区域内具有独立配送场所,并且周围500米以内无污染 , 供应商自有独立配送场所的得4分 , 租赁配送场所的得2分;无不得分 。(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
2)经营、仓储、运输能力及人员(四)
仓储库房:供应商在采购区域内(建平县区域内)自有为本项目服务的冷链仓储库,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得4分,低于300平方米的得2分; 未提供的得0分。(自有的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
变更为:
仓储库房:供应商在采购区域内自有为本项目服务的冷链仓储库,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得4分,低于300平方米的得2分; 未提供的得0分。(自有的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