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提供货物品种: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及水果等
采购人: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彭州市天彭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金额: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预算价18.05万元、彭州市天彭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价4.28万元
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资料获取时间期限:自2024年10月24日至 2024 年11月1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西路326号行政办公楼205室总务科。
方式:①现场获取提交所需资料。②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时(740040973@qq.com),所有纸质文件请将加盖公章。
采购期限:签订1年合同。
采购要求:
1.在拟选供应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可以继续采购活动并评标。
2.在审核资质时,投标人已与医院本年度有采购活动的不得参加竞选供应商。
咨询电话:高主任 13608194949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则按生产企业质量和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为准,若已入库货物(产品)保质期临近时, 提供同类同质货物(产品)更换或调剂服务。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需是产品原厂生产。产品的包装均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3.供应商成交后按照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数量进行供货并进行结算。
4.供应商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送货到指定地点, 并确保在 2 小时内响应及完成相关工作,紧急采购需在半小时内响应及完成相关工作。
5.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 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供应商按要求重新补足货物。
6.货物的验收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当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字认可。
三、成交结果与签订合同
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同时签订《供应商预包装食品安全承诺书》。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四、付款方式
采用按季度据实结算的方式。成交人完成当季度供货订单后,应在当季度次月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准确的发票以及送交有关结算资料,采购人经核对无误后于 15 日内结清该次货款。结算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计算和支付,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付款日期以银行付款凭证上的日期为准。
五、供应商所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水果等)
2.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书或纳税证明
4.法人身份证明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市场价格下浮一览表
注:提交材料需密封,密封处盖鲜章。
六、综合评判标准
1.满足资质及提供资料齐全(必须满足)。
2.报价最低1-2家拟定为供应商。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农副产品、预包装预包装食品及水果等物品市场价格下浮一览表(报价2个机构单独提供)
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彭州市天彭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市场价格下浮一览表.docx
附件2市场价格下浮一览表.docx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