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 | ||
行政区域 | 凤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5: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41530639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城市草河大街1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勇139415627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先生1834153063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JY2024091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应采购人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凤城市迎宾街8号凤城宾馆A座8楼801室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4.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5.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
地址:凤城市草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何勇13941562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唐先生1834153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1834153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