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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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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2025-2028年度)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2025-2028年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CS2024112701
江苏省镇江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4-11-27 15:33
项目编号: XZP2024112700164
项目名称: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2025-2028年度)
建设单位: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市丁岗镇卫生院)
招标条件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2025-2028年度)(招标项目编号:JSCS20241127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市丁岗镇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35万元/年,服务期3年,最终按实际检验量计算。
范围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2025-2028年度);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1-27 09:00 至 2024-12-04 17:00
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谷阳路6号远洋香奈城一期27栋404室)报名(节假日休息),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章)。报名费300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18 09:3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2-18 09:30
开标地点 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S2024112701。 项目名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2025-2028年度)。 预算金额:35万元/年。 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39%,最终按实际检验量计算。 采购需求:对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2025-2028年度)进行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
监督部门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市丁岗镇卫生院)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市丁岗镇卫生院)
地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市丁岗镇卫生院)
联系人:戴志伟
电话:15905281130
电子邮件:15905281130@163.com
招标代理: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联系人:王灏
电话:18605114862
电子邮件:846489576@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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