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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物业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物业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7 16:39:41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就2025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拟通过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后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欢迎已进驻此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物业管理服务类别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报价必须为唯一报价,否则按响应报价无效处理。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查询网站:

https://gdgpo.czt.gd.gov.cn/provide/list/ff80808174c46e510174c4b125ca004d/%E7%89%A9%E4%B8%9A%E7%AE%A1%E7%90%86%E6%9C%8D%E5%8A%A1?source=31)内的供应商,且服务分类须为“物业管理服务”。

3.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会议组织单位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7.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注: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2)中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4)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项目服务地点和内容:区司法局(天佑北路2号)、社矫复议办公楼(天佑北路1号1-4层)和佛山市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南海)(南新四路7号5楼)、档案室(原桂城法庭宿舍大楼1-2楼(天佑六路28、30、32号))等4处场所。负责安保服务、清洁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以及清洁材料费。

六、公告期限:11月27日至12月4日

七、递交文件地点及时间

递交文件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请在此时间段将报价文件材料密封送达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北路2号209室、210室,采购人不接受在此时间段以外递交的报价文件材料。

八、报价文件材料及要求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服务方案(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方式及质量保证、服务人员安排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资格材料。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先生、许先生

办公电话:0757-81210931、0757-81210918


附件:2025年度南海区司法局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项目标准要求.docx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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