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
大宗食材招标项目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
补充公告
各报名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县教育局2024年11月30日发布的《江华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要求,12月2日下午随机抽取了评审专家,并邀请了县纪委、县人大、政协代表参与监督,组成了评标监督委员会。评标前监督委员会一致认为开标条件不成熟,一是未经过现场唱标;二是评分条款存在漏洞,最低报价得最高分,可能造成恶意报价。基于以上原因,原定于12月2日下午15:00在县教育局四楼小会议室的评标暂停,评标监督委员会一致要求推迟开标。鉴于目前收到的投标材料均未拆封,现对参与比选的代理招标公司补充如下事项:
1.原评标材料中的代理费报价资料作废。12月4日下午14:30到县教育局大会议室(二楼)进行重新报价,现场唱标。要求投标单位12月4日下午14:30之前提交投标报价资料,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2.不再接收新的报名。不再重新接收除代理费报价以外的其他材料。
3.12月4日下午15:00组织重新评审。新的代理费报价评分规则修改如下:根据资格审查后所有合格的代理公司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平均值设基数,报价最接近平均值为最高分(30分)。正负偏离平均值一个位次(含递增、递减)每次递减2分,其他评分规则不变。
4.报价格式:按(湘招协[2015]6号)文件收费标准的___%(保留一位小数点)收取代理费用。最高报价换算后不得超过10万元,否则报价作无效处理。具体报价格式见附件。
附件:报价函
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报价函
经我方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比选文件全部内容,愿意以按(湘招协[2015]6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保留一位小数点)收取代理费用。该费用包含专家评审、含税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法人代表盖章或者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