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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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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员工食堂 2025年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征询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员工食堂 2025年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征询公告

(招标编号:CGXQ-2024-2990-01/TXJ-024-202434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员工食堂2025年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90,920.00元,招标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员工食堂2025年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员工食堂2025年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员工食堂2025年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响应方应自行提供没有处于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承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5.1 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5.2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注:民生银行或其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将现场查询响应方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 ,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以及中国执行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截图,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以下情况: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9.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近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11.响应方需提供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12.响应方需提供近3年内具有合同金额150万以上食堂承揽项目 1个。(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关键页,关键页:指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13.响应方需提供食材货物类发票及餐饮服务类发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 05日 08时30分到2024年 12月1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 10层),需提供注册通过后的网站截图。2.以电子邮件等采购方确定方式发售。响应方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响应方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 “用途”栏次内,填写“TXJ-024-2024345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标书款” 。并将汇款凭证及注册通过后的网站截图发送至邮件Lntxj@163.com,进行电话确认。3.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 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 18层6号会议室。

七、其他

请各意向供应商在民生银行供应商管理系统https://pms.cmbc.com.cn/purchase/完成注册后购买征询文件(注册流程详见网站说明,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审核)

1.征询文件费汇入账户信息:

户 名: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990200180723168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024-22587729

电子邮件:maxiaobin@cm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 10层

联 系 人: 李雨萌、时刚

电 话: 31905999 转8525、8508

电子邮件: Lntx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