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瓯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服务及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建瓯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8: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芝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8813977 | ||
采购单位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金瓯街4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戴先生 199599317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芝芬 0599-8813977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一.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瑞晟南招【2024】22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瓯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服务及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 技术项
10、团队人员获奖情况 | 3.0000 | 投标人拟派的团队人员中具有获得县级或区域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得0.5分,获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市级荣誉得1分,获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1.5分,满分3分。 情况 (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获奖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商务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10、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 | 3.0000 | 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情况的得3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7日09: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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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瓯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金瓯街42号
联系方式:戴先生 19959931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联系方式:刘芝芬 0599-8813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芝芬
电 话: 0599-881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