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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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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公告

招标详情

[新干县]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2-23】
项目编号: JY24JX08014960
项目名称: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挂牌价89,30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2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1月06日
延期处理方式: 重新挂牌
项目简介: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公告
现有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定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络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竞价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4]XG47号
二、竞价标的情况(设有保留价)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位于滨阳路建设银行原办公楼,为两层结构。一楼就餐面积约167㎡,厨房面积约35㎡,洗菜面积约39㎡,二楼包括四个包厢60㎡(以上经营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合计面积301㎡。承包期限为9个月,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为89300元(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7000元。
承包期间所有餐厨设备由承包人提供,合同期满后院方不接收承包方添置的可动资产。另因食堂将搬迁至改造后保障大楼,若在此次竞价承包期内保障大楼完成改造,则提前终止合同,承包费按实际月份结算,多出的退回;若期满未完工,为不影响患者及工作人员就餐,期满至搬迁期间合同顺延(不超过3个月)。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一)具有经营餐饮或食堂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与商业信誉,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在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6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看样联系人:新干县人民医院邓勇军(13970614048)
五、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7:00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企业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企业注册时绑定的企业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企业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请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企业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竞买人应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100元,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为180秒。
5、开标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必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到新干县人民医院供相关监管单位审核,如竞买方无相关资质或资质审核不符合竞买报名条件的,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买受人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的1.4625%。逾期未缴纳的,交易中心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6、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交清所有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及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
7、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公示3个工作日)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按规定付清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查看。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合同》。
9、本资料的最终解释权归新干县人民医院所有。
九、联系人:
新干县人民医院13970614048(邓勇军)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0796-2682259 朱先生

新干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3日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新干县人民医院
乙方:
为给新干县人民医院患者及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餐饮服务,甲方将新干县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经过竞价转让的方式进行了转让,现有乙方以( 元/9个月)中标成交,取得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概况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位于滨阳路建设银行原办公楼,为两层结构。一楼就餐面积约167㎡,厨房面积约35㎡,洗菜面积约39㎡,二楼包括四个包厢60㎡(以上经营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合计面积301㎡。承包期间所有餐厨设备由承包人提供,合同期满后院方不接收承包方添置的可动资产。
二、经营期限
合同期拟定为9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营养食堂将搬迁至改造后保障大楼,若在此次竞价承包期内保障大楼完成改造,则提前终止合同;若期满未完工,为不影响患者及工作人员就餐,期满至搬迁期间合同顺延(不超过3个月)。
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乙方经考核合格后,另外签定正式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包费用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开标会结束后七日之内交纳所有承包费 元及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合同期满后无息如数退还),再与甲方签订合同,逾期未交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因营养食堂将搬迁至改造后保障大楼,若在此次竞价承包期内保障大楼完成改造,则提前终止合同,按月退还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若期满未完工,为不影响患者及工作人员就餐,期满至搬迁期间合同顺延(不超过3个月),承包费用按月支付。
四、经营形式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承包期内,甲方提供的房屋如需装修、补漏、清理下水道等,必须经医院允许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承包期满后,甲方不接受乙方添置的可动资产,须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出资的装修及不动产归甲方无偿所有,乙方无权处置。
5.承包期内,在经营场地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食品安全、火灾、盗窃、人员伤亡等事件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遵守国家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和新干县人民医院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对食堂经营管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食堂不得做其他用途。
2.乙方应遵守新干县人民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管理办法》,服从新干县人民医院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乙方(或乙方直系亲属)必须亲自参与食堂管理,服从医院打卡制度,每个月打卡不少于20天,如每少一天考勤,罚款1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食堂内的一切用具由乙方负责添置,使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有毒的食品。
5.乙方必须根据医院作息时间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全院职工用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6.根据病人需要,乙方即时到病房征集、供应病人所需主食,负责送餐到病房。
7.督促厨房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厨房纪律及医院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承包全权负责。
8.按时交纳承包费用。食堂交回时,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9.乙方需严格执行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五、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新干县人民医院接待和职工及患者膳食,如有违反,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若一方因为不可以抗拒因素而终止合作关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六、合同有效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到双方依照以上条约终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七、争议解决
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期间,合同未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该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要信息披露: 1、承包期间所有餐厨设备由承包人提供,合同期满后院方不接收承包方添置的可动资产。另因食堂将搬迁至改造后保障大楼,若在此次竞价承包期内保障大楼完成改造,则提前终止合同,承包费按实际月份结算,多出的退回;若期满未完工,为不影响患者及工作人员就餐,期满至搬迁期间合同顺延(不超过3个月)。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2、开标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必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到新干县人民医院供相关监管单位审核,如竞买方无相关资质或资质审核不符合竞买报名条件的,则取消其竞得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具有经营餐饮或食堂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与商业信誉,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在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联系方式: 新干县人民医院13970614048(邓勇军)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0796-2682259 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