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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叙州区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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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叙州区税务局购买食堂劳务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叙州区税务局购买食堂劳务服务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叙州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控价:

不超过940000.00元/年(含增值税)。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服务范围在宜宾市叙州区内,主要涉及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叙州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餐饮制作。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接待餐等。

2.食堂保洁。负责食堂就餐区、后厨区、操作区及周边的卫生清洁工作。

3.食品安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劳务派遣资质。

(二)参加比选单位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书(函)。

(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

(四)信誉良好,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商务要求

(一)厨师岗位(4人),主要工作:完成食堂餐食制作等工作。

(二)服务岗位(10人),主要工作:完成食材准备、餐具清洁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考核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50000元。

1.缴纳时间: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至签订合同前。

2.缴纳方式:以非现金形式汇入采购方指定账户。

3.退还时间及条件:全部履约合同业务,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四、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及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司盖章)、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复印件)、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书,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明细表。

3.按照项目需求制定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实施的内容及规划、项目实施人员配备及管理办法、质量保证措施等。

五、递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一) 递交响应性文件应一式二份,且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 于2025年1月21日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交至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叙州区税务局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此次必选活动。

六、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9:00。

七、评审标准

本项目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项目控价50分(其中基准分20分,满足控制价得满分;竞争分30分,最低价得满分)、经营资格10分(以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照、同类服务案例为准)、项目管理制度15分(其中人事管理、保密管理、安全管理各5分)、应急措施管理15分(服务纠纷管理、工伤事故管理、劳务纠纷管理各5分)、附加服务内容10分(项目基本服务内容外可提供的特色服务内容)。

八、其它事项

其余未尽事项,由采购方在收到响应性文件后、报名截止前告知参加比选单位。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叙州区税务局所有。

九、比选联系人

联系人:陈善彬 李康

电 话:0831-7950363 0831-5802015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万兴花园B2区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叙州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