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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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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号办公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F2025-003

项目名称: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5735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5735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人数要求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限

1

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

14人

685735.20

1年

注:1.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单位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格式自拟),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至 202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号办公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号办公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号办公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响应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湛江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瑞景路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9-3307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室

联系方式:袁小姐,0759-3971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电 话: 0759-397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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