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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通市脑科医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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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年初一慰问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年初一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5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年初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5-YNCG-02

2、比选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预算:

包号

项目名称

预算(万元)

1

年初一在院病人与值班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

约6.59

2.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物资为医院大年初一对在岗值班人员及在院病患者的慰问品,为食品,食品外观精美,搭配合理,色、香、味符合要求,必须安全卫生,需提供包装袋(盒);送货至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2.3供应商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并且能够将包装完好的食品送至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和供货方共同验收。

2.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比选文件获取信息:

(1)请与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联系,获取文本文件或电子版本文件

(2)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二号楼二楼采购管理科

(3)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 24日17时00分

7、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 25日 08时45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采购人工作人员。

8、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37号

联 系 人:缪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306141,15996543863。

9、其他事项:

(1)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比选;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