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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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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公安局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惠安县公安局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惠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惠安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1:30
评审专家名单 卢松青,江荷兰,凡杨军,许玉梅,吴联华
总中标金额 ¥3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建雄
项目联系电话 19236895033
采购单位 惠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螺城镇学园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0505775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螺城镇惠泉北路139号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236895033
附件1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521]FJXX[GK]2024001-1
二、项目名称:惠安县公安局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螺城镇北关县武警中队旧营房 3,960,000.00元 91.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惠安县公安局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惠安县公安局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按采购文件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1年 按采购文件要求 1,980,000.00
1-2 物业管理服务 惠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按采购文件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1年 按采购文件要求 1,98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卢松青
评审专家: 江荷兰 、 凡杨军 、 许玉梅 、 吴联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 100万元以 1.5%,100-500收取比例:0.8%。向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或现金。缴纳费用账号:户名: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0916862989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惠安县公安局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3.8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惠安县公安局

地址:螺城镇学园路168号

联系方式:1390505775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螺城镇惠泉北路139号5层

联系方式:19236895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建雄

电话:19236895033

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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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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