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黎塘监狱2025年3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黎塘监狱职工食堂食品及物资采购 详细情况
黎塘监狱职工食堂食品及物资采购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广西壮族自治区黎塘监狱2025年3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黎塘监狱 |
采购项目名称: | 黎塘监狱职工食堂食品及物资采购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 自每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 24小时; 1、交货时间:分批次供货,按采购单位采购计划规定的时间全年无休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1)一般供货要求: 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请购清单,在收到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供货商最迟在次日上午9:00前提供当次现场供货。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方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方最迟2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3)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运转,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供应计划,确因客观原因个别品种无法满足需求时,中标人必须提前12小时与采购人协商,经允许后方可更换品种。中标人不能按时组织供应且事先未主动与采购人达成协议,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损失的,视为中标人违约,由中标人按食品供应价格进行赔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该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供货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5)每天提供的蔬菜必须经过监狱的农药残留检测,农残不达标的蔬菜必须退货处理,供货商合同期内有3次提供农残超标的蔬菜,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方和供货商共同进行。供货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货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1、分批供货,每批次货款根据双方确认的单价及该批次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2、按月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上月全额发票后 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付清上月货 物的全部货款。 1、(1)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12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