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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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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河十一街1-92号办公楼食堂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浑河十一街1-92号办公楼食堂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041
项目名称:浑河十一街1-92号办公楼食堂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75000
最高限价(元):675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食堂餐饮服务,主要为开发区信访局、房产局、人社局维权中心、城建开发区有限公司、执法局中德园执法大队等部门提供早、午餐。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027年)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进场服务;服务期限:每年一签,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及考核结果,对达不到采购人食堂管理要求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具体规定以签订合同为准。如在保证财政预算且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并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月末结算本月发生的服务费,结算比例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全年总额除以12月后的单月金额结算;餐标每人每日早午餐共14元的费用,食材费用不参与本次竞价,食材费用按刷卡就餐人数结算。

一、食堂服务管理:

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局食堂,位于浑河十一街1-92号,食堂主要为开发区信访局、房产局、人社局维权中心、城建开发区有限公司、执法局中德园执法大队等部门提供早、午餐。

2.餐标:每人每天14元。

2.甲方负责基础设施保障,乙方负责食堂服务运行及就餐管理和食材采购。

3.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4.厨具、餐具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5.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均有健康证,并按规定做好体检工作。

6.厨师、面点师等各岗位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早餐和午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8.乙方保证每日每餐用餐数量充足,不能出现餐量不足的现象。

9.按要求做好各类会议用餐、节假日加班的餐饮保障和各类应急任务。

10.按季节做好冬季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

11.厨具非正常损坏要赔偿。

12.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体检率100%;通过满意度测评,就餐人员满意率达90%以上。

13. 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4.清洁用品、消耗用品及工作服费用乙方自理。

二、食堂餐饮要求

1.人数标准:大灶厨师1名,小灶厨师1名,打荷1名,水案3名,面点2名,洗消间1名,服务员2名,管理员1名,共计12人。(承诺进场后为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五险)

2.食堂配餐标准

早餐标准:4元/人/餐

小餐厅:面食3种、热菜4种(一荤两素一炖)、凉菜4种、粥2种、蛋1种、水果1种、牛奶1种、豆浆1种

大餐厅:主食3种、热菜2种(一荤一素)、凉菜3种、粥2种、蛋1种、豆浆1种

午餐标准:10元/人/餐

小餐厅:主食5种、热菜6种(两荤二素两炖)、凉菜4种、汤1种、水果2种、果汁2种、酸奶1种

大餐厅:主食3种、热菜4种(两荤两素)、凉菜2种、汤1种、水果1种、果汁1种、酸奶1种

配餐原则:科学、营养、绿色、合理、健康;精心、精工、精巧、精美、精细。

以精湛烹饪技术、专业化规范管理、提供星级服务。

3.用餐人数

参照管委会食堂四部门处级10人,独立餐厅,员工食堂200人,共计为210人供餐(提供食材、服务),接受开发信访局管理。

4.人员要求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能和技术培训。

(2)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3)所有从业人员男员工年龄不得超过60岁,女员工不超过55岁。

5.管理标准:

按伙食标准高品质保证菜饭质量,保证食品及就餐环境卫生。

(1)卫生及食品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标一“长粒香”大米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猪肉、牛肉、鸡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属于农家饲养、并经过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产品、水果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等。

7)每周提前公布菜谱,并贴于食堂明显处,每半个月至少保证一次牛羊肉或排骨,节假日前一天适当增加符合节日气息的餐点,春节、新年等重大节日前一天增加大虾、牛肉等改善伙食(贵重的食材可实行分餐)。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做好替代菜品。

(2)食品制作

1)食品制作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不得随意减少环节。

2)在制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食品的特点,做到物有其味,口味纯正。

3)要依据季节变化,及时变更菜谱,多做时令菜,大众菜。

4)要注意每餐消费情况,及时调整不受欢迎的菜品。

5)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数量每品种300g,留存48小时,并做好记录。

(3)卫生管理

1)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

2)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实施有效防范措施。

3)帘门、纱窗应及时闭合。

4)设备、物品要保持本色,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5)泔水、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处理。

6)个人卫生要做好,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专用手套。

7)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要洗手消毒、不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8)加工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捣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

9)食品加工前处理,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所有原材料投产前必须经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10)加工食品要生熟分开。

11)食品加工后贮存应存在专用贮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12)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餐具、容器餐后应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13)消毒后的餐具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14)各餐厅餐具严格管理,不混用。尤其要加强领导餐厅餐具的管理,做到专人专用。

三、政策响应

为落实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辽财采〔2021〕114 号)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文件中关于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om,简称“832 平台”)的采购额度和预留比例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027年)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进场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8日16时30分至2025年0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备份文件递交地点: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6.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以内。 (3)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7.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8.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局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十一街1-92号
联系方式:024-25373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
联系方式:024-24505089
邮箱地址:syhcgj1234@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科技路支行
账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9911459210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涛
电 话:024-2450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