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2025年4月至2027年3月食堂食材食品及厨房辅材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电白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 18: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mmzxzbcg@163.com邮箱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2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 ||
预算金额 | ¥4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8-2088008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女士 0668-20880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工 0668-2919238 | ||
附件: | |||
附件1 |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 | ||
附件2 | 委托协议007.pdf | ||
附件3 |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 ||
附件4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2025年4月至2027年3月食堂食材食品及厨房辅材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28发布).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5-FG0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2025年4月至2027年3月食堂食材食品及厨房辅材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年限 | 年预算金额 (万元/年) | 总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2025年4月至2027年3月食堂食材食品及厨房辅材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2年,1+1服务模式 | 240.00 | 480.00 |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满12个月为一年;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由采购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定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人再续签1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所属行业:批发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适宜分包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注(分包部分的供应商对应的行业应为批发业),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合计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投标时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不得分包。(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mmzxzbcg@163.com邮箱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将招标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扫描发送至mmzxzbcg@163.com,邮件名称备注:ZX2025-FG007报名+投标人名称。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所属行业:批发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适宜分包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注(分包部分的供应商对应的行业应为批发业),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合计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投标时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不得分包。(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及《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
联系方式:苏女士 0668-208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联系方式:罗工 0668-291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 0668-208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