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主为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服务地点:大丰区金丰南大街8号等大丰农商银行指定地点,包含大丰区金丰南大街8号总行大楼(含农业农村局借用部分)、圆鼎广场总行营业部办公区、润丰嘉园办公区、威尔斯广场办公区、盐城丰汇支行办公区等区域。
2.1.2合同预算金额:437.3万元/年
2.1.3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依据《服务监督管理和考核实施办法》对中标人前三季度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若考核结果满意,参考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若中标人未通过考核,则采购人将不与其续签。
2.1.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655.54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卫生保洁、会务服务、消防、高压电值守(兼水电维修)、食堂、后厨服务等。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额 |
zjg202503005-1 |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 437.3万元/年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3家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6.3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6.4售价: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份,售后不退。
6.5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李丰金13851004336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6.6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踏勘现场以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
7.4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双清专区(https://lhsq.etrading.cn/)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金丰南大街8号
联系人:肖冬萍
联系电话:139620907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联系人:季顺凡
联系电话:0515-83529686, 1385133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