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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水晶镇初级中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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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水晶镇初级中学校平武县2025年学校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平武县2025年学校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272025000008

项目名称:平武县2025年学校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或其投标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猪肉)提供有效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3: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4: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平武县财政局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16-8822434

联系地址: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西段9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武县水晶镇初级中学校

地址:绵阳市平武县水晶镇场镇

联系方式:18281947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久源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南段211号1幢16楼1号

联系方式:18384680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琴

电话:18384680255

四川省久源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