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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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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受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701]HJ[CS]2025002、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1]HJ[CS]2025002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包1(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6,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2040000-餐饮服务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1(项)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650,000.00 餐饮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3)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3-07 至 2025-03-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19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89号6楼(闽北科技大楼)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5-03-1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89号6楼(闽北科技大楼)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延平区杨真一路32号

联系方式:0599-8638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胜利街直街14号

联系方式:0599-8061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灵搏

电话:0599-806110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7日


相关附件: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350701]HJ[CS]202500220250305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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