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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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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5-C3-00068-HCZB-0010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66.6

最高限价(万元):66.6

采购需求:1.项目编号:HCZX2025020F2.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工作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66000.00元/年5.最高上限价:¥666000.00元/年6.采购需求:(1)利用采购人提供的场地、炊事机具、设施设备等,为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等的制作,并做好日常设备及餐具维护、清洁、消毒、保管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工作;(2)服务保障:根据需要由供应商投入必要的低值易耗品,确保能满足预计用餐人数约110人的正常用餐需求;(3)服务范围:大队食堂、外勤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八中队。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8.质量要求:食品、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采购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17 06:00至2025-03-2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者,须注册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hc46.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3.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3.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云南省外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3-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工作: 保证金金额:6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3-28 09:0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4.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6000.00元。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6.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7.其他7.1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7.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7.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标(成交)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费率》以单个项目(或标包)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55%(本次报价50万元以下项目(或标包)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计算的收费金额低于2000.00元的项目(或标段),按2000.00元收取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旁

联系方式:0877-20131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15706944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向琳

电 话:1570694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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