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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南通市通州区第七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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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7 10:52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食堂餐饮服务

2.预算金额:3.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文件。

3.资金来源:自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中标人服务质量好,职工满意程度高,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医院食堂餐饮服务(提供与医院签订的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上班时间)

领取地点: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总务科领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5年3月24日14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住院部五楼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通刘路886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13861987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