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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湖区D0306地块地铁连通道项目装饰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昌市西湖区D0306地块地铁连通道项目装饰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0

南昌市西湖区D0306地块地铁连通道项目装饰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类型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昌市西湖区D0306地块地铁连通道项目装饰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2.2 施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5月 30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基层清理、楼地面、垫层、栏杆扶手、吊顶、墙面装饰、骨架安装、干挂搪瓷钢板墙面、干挂花岗岩墙面、真石漆外墙、预埋件安装、施工缝处理、室内外给排水、电缆、配线、配管、桥架、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防雷接地、防排烟系统、照明系统、视频监控智能化系统、智能化广播系统、地铁车站内综合后备盘改造、系统接入、系统调试、各系统联调联试、与接入方系统间联调联试、各设备达到建设单位施工功能及要求、脚手架、垂直运输、甲供材料卸车、材料二次倒运、现场安全文明、建筑垃圾外弃、成品保护等完成以上工作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同时站内施工时严格遵守地铁运营单位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施工标准、安全文明、施工降效及施工临时防护等,其费用均考虑在综合单价中。若因投标人违反地铁运营单位要求产生的罚款,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调整本工程范围的权利。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调整本工程范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处有效状态。

3.3 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联网查询。

3.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必须取得建造师(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取得安全员证,能独立完成该项目安全监管巡查工作。

3.5业绩要求: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的业绩证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3.5.1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综合专业分包业绩;

3.5.2分别提供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装饰装修专业分包业绩及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机电安装专业分包业绩(两项可合并视为一项业绩)。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9 投标人需为招标人合格分包企业库内的合格分包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在我司官网(www.ncmtrgc.com)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中点击 后确认参与。

4.2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4日

4.3 获取地点:江西省南昌西湖区阳光小区10栋1单元1001室地产项目经理部

4.4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费由投标人通过银行公对公转账(转账时注明:大悦城装饰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标书费用)。

转账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

银行账号:79191027441010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手中。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4时30分。

5.4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人递送的方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六、投标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地铁大厦8楼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七、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函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方式通知招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2 招标人只接受在投标截至期2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在投标截至期1天前以书面函件方式答复,招标人的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3 在投标截止期1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将对他们起到约束作用。

7.4 本项目投标人授权代表需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822972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