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团队外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团队外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XQZC2025-007-

二、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团队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长春盈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朝阳区大兴路778号 报价:540000.00(元) 82.0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春新区 人民法院食堂总承包服务供应商1家,服务内容包括:食物制作、人员服务、卫生管理、食堂用具清洁与管理等服务。
1.供应商按不同季节,安排适当的主、副食品种,花色品种经常变化,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菜品品种要有选择余地,干稀搭配。菜品及份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面点要提供饺子、馒头、包子、饼、发糕、面条、糕点等面食。
2.菜品原则上两周内不重复,菜谱应提前一周制定完成并向干警公示,法院食堂管理委员会定期审核,菜谱应注明每道菜品的主要原材料。
3.食品质量要求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均匀并搭配合理。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熏酱制品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提供食品要保证质量。
4、饭菜出品时间和相关要求: 就餐时段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餐厅服务员要做好用餐人员引导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等现象。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5.洗消工作要求及标准: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团队外包采购项目 食堂总承包服务内容包括:食物制作、人员服务、卫生管理、食堂用具清洁与管理等服务; 优质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芬,岳旭,刘倩含,白曙光,王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按中标价2%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 人民法院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系方式:0431-88575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5室

联系方式:17767780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多

电 话:17767780868

1



附件信息:

盈润.png

93.0K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