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XQZC2025-007-
二、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团队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长春盈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朝阳区大兴路778号 | 报价:540000.00(元) | 82.01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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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长春新区 人民法院食堂总承包服务供应商1家,服务内容包括:食物制作、人员服务、卫生管理、食堂用具清洁与管理等服务。 1.供应商按不同季节,安排适当的主、副食品种,花色品种经常变化,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菜品品种要有选择余地,干稀搭配。菜品及份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面点要提供饺子、馒头、包子、饼、发糕、面条、糕点等面食。 2.菜品原则上两周内不重复,菜谱应提前一周制定完成并向干警公示,法院食堂管理委员会定期审核,菜谱应注明每道菜品的主要原材料。 3.食品质量要求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均匀并搭配合理。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熏酱制品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提供食品要保证质量。 4、饭菜出品时间和相关要求: 就餐时段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餐厅服务员要做好用餐人员引导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等现象。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5.洗消工作要求及标准: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 |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团队外包采购项目 | 食堂总承包服务内容包括:食物制作、人员服务、卫生管理、食堂用具清洁与管理等服务; | 优质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优质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芬,岳旭,刘倩含,白曙光,王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按中标价2%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 人民法院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系方式:0431-88575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5室
联系方式:17767780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多
电 话:17767780868
1附件信息:
盈润.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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