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营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营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YKZC20200600416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6月19日
更正事项: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忘周知!
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原为:
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适用)
(一) 基本评分标准
分项 | 评分因素 | 满分 分值 | 说明 |
价格 | 投标报价 | 30 | 投标人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注解: 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times;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报价以营口农产品批发市场(营口市金牛山大街 54 号)的同类货物价格作为当次基准价格,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投标折扣率。例如:采购人需采购 芹菜 10 斤,依据相关市场或超市价格,以 2 元/斤为例,若中标折扣率为 90%,则需要付给中标单位的款项计算如下:10 斤*2 元/斤*90%(折扣率)=18元。 1.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
技术部分 | 服务 及配送 方案 | 2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服务及配送方案(包括服务方案、人员分工方案、配送方案等)的齐全性、完善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方案最优的得 20 - 13 分,一般的得 12 - 6 分,差的得 5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应急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应急方案的应急措施、应急资源储备及应急调配响应能力,方案最优的得 10 分,一般的得 5 分,差的得 1-0 分。 | |
仓储能力 | 21 | 投标人 具有满足项目所需的办公和 经营场所 ,并且 办公或营业场所具有专业分拣车间(分拣车间具有独立的冷鲜库和冷冻库),横向比较,以上要求均满足,且仓储能力及条件超出招标要求得 21-16分, 具有以上要求场地,基本满足招标人需要得15-8分, 不满足不得分 。 ( 自有的 提供的房产证或 租赁的提供 租赁合同, 并 注明 分检车间、冷藏库、冷冻库 功能划分平面图以及实际场景照片,并加盖公章) | |
配送能力 | 4 | 具备自有 或租赁 食品配送车辆 或者 具 备自有 或租赁 食品配 专用冷藏车 /冷链车 ,每有 1 台得 1 分 配送能力最多得 4分 ( 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 提供车辆行驶证 和 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供货能力 | 5 | 拥有全年供应能力的自营或合作的生产基地, 自营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合同,每提供1项证明材料/协议或合同 得 5 分 ,最多得5分 ( 自有的 需提相关产权证明 ,租赁的提供 有效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业绩 | 10 | 每提供一份(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的,每有一项得 2 分,满分 10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
注: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现改为:
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适用)
(二) 基本评分标准
分项 | 评分因素 | 满分 分值 | 说明 |
价格 | 投标报价 | 30 | 投标人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注解: 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times;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报价以营口农产品批发市场(营口市金牛山大街 54 号)的同类货物价格作为当次基准价格,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投标折扣率。例如:采购人需采购 芹菜 10 斤,依据相关市场或超市价格,以 2 元/斤为例,若中标折扣率为 90%,则需要付给中标单位的款项计算如下:10 斤*2 元/斤*90%(折扣率)=18元。 1.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
技术部分 | 服务 及配送 方案 | 2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服务及配送方案(包括服务方案、人员分工方案、配送方案等)的齐全性、完善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方案最优的得 20 - 13 分,一般的得 12 - 6 分,差的得 5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应急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应急方案的应急措施、应急资源储备及应急调配响应能力,方案最优的得 10 分,一般的得 5 分,差的得 1-0 分。 | |
检测能力 | 3 | 投标人具有农产品或食品检测室得3分,提供现场设备实际照片及相关证明文件。 | |
仓储能力 | 18 | 投标人 具有满足项目所需的办公和 经营场所 ,并且 办公或营业场所具有专业分拣车间(分拣车间具有独立的冷鲜库和冷冻库),横向比较,以上要求均满足,且仓储能力及条件超出招标要求得 18-13分, 具有以上要求场地,基本满足招标人需要得12-6分, 不满足不得分 。 ( 自有的 提供的房产证或 租赁的提供 租赁合同, 并 注明 分检车间、冷藏库、冷冻库 功能划分平面图以及实际场景照片,并加盖公章) | |
配送能力 | 4 | 具备自有 或租赁 食品配送车辆 或者 具 备自有 或租赁 食品配 专用冷藏车 /冷链车 ,每有 1 台得 1 分 配送能力最多得 4分 ( 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 提供车辆行驶证 和 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供货能力 | 5 | 拥有全年供应能力的自营或合作的生产基地, 自营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合同,每提供1项证明材料/协议或合同 得 5 分 ,最多得5分 ( 自有的 需提相关产权证明 ,租赁的提供 有效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业绩 | 10 | 每提供一份(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的,每有一项得 2 分,满分 10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
注: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采购人: 营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工农路北12-1号
项目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417-2831128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电商大厦8层
项目联系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0417-4877520
传 真:0417-4877520 邮箱地址: yklygc@163.com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