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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公安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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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人工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食材和人工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茂名市站前二路18号第三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00-202011-0011001-0225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和人工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5,755,296

最高限价(如有):575529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机关食堂食材和人工服务外包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范围

采购预算

(元/日/人)

入围数量

(家)

经营承包期限(年)

1

机关食堂

40

1

2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

(2). ;

(3).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站前二路18号第三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茂名市站前二路18号第三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到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本公司接收供应商的资料,均不意味着其资格满足合格条件,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公安局

地址:茂名公安局

联系方式:0668-291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站前二路18号第三层

联系方式:0668-217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话:0668-217119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9日

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900-202011-0011001-0225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和人工服务外包项目 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09日 1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1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4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7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18 第五章 合同文本格式........................................................................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0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61 1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公安局(以下 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机关食堂食材和人工服务外包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 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900-202011-0011001-0225 二、 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和人工服务外包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755296.00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 1.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1)采购内容:机关食堂食材和人工服务外包项目; (2)数量:一批;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采购预算:人民币 5755296.00。 2.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规范茂名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切实提高民警职工福利,为 促进食堂管理工作做得更细、更好,确保院内职工身体健康,现向社会公开招餐饮服务 单位。采购人拥有饭堂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中标人负责食堂的内部管理,采购 人负责监督。 4.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 6)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供应商的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 2020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提供 2020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 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 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到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3 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 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 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 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本公司接收供应商的资料,均不意味着其资格满足合 格条件,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 12月 10日至 2020年 12月 16日期间(办公时 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茂南区 站北二路 18 号第三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31日 09时 30分。 十、 开标时间:2020年 12月 31日 09时 30分。 十一、开标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 18 号第三层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 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年 12月 10日至 2020年 12月 16日。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茂名市公安局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8-2912746 传真:0668-2912746 邮编:525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 18号第三层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668-2171199 传真:0668-2171199 邮编:52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8-2171199 发布人: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 12月 09日 4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说明: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补充、修改 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一、说明 2.2 采购人名称 茂名市公安局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 18 号第三层 电话:0668-2171199; 传真:0668-2171199; 电子邮箱:823141265@qq.com 二、招标文件 7.1 公告媒体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gd-zhongyan.com)。 2、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1 集中答疑会或 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2 投标报价 1、投标下浮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 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若投标下浮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 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12.2. 1 投标分项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伴随 服务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 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2.3 报价是唯一或 固定不变 是 12.4 备选方案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 附加条件报价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6.4 技术支持资料 不适用 17.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 18.1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RMB 30000.00 元 2. 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 3. 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相关事项详见附件。 19.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20.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伍份,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件(正本的 word 版和盖章扫描版)一份(不可加密)。 23.2. 6 质疑受理联系 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668-2171199 (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 18 号第三层 邮政编码:525000 五、授予合同 26.1 合同签订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28.1 招标代理服务 费 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 (1)以采购预算(人民币 5755296.00 元)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的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 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的“服务类” 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 汇等付款方式; 2.投标人应签署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 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 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 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 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 单独密封资料 将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电子文件、开票资 料说明函一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单独密封资料” 字样。 6 附件: 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与金额: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 我司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茂名双山支行 账号 44588901040004961 注: 1、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查询。 2、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3、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 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 项目相关信息 (1)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和人工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440900-202011-0011001-0225 (3)项目保证金金额:30000.00 元 7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 有关说明 (一)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 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 若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节 能或环保产品进行响应,并提供该产品强制性节能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 为无效投标。 (三)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 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二、 项目基本概况 为规范茂名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切实提高民警职工福利。为促进食堂管理 工作做得更细、更好,确保院内职工身体健康,现向社会公开招餐饮服务单位。采购 人拥有饭堂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中标人负责食堂的内部管理,采购人负责 监督。 序号 采购范围 采购预算 (元/日/人) 入围数量 (家) 经营承包 期限(年) 1 机关食堂 40 1 2 备注:本次采购为资格采购,每人每日的就餐费用暂定为 40 元,其中食材价 暂定为 34 元、人工价为 6 元,投标人的人工报价应该包含人工、加工、服务、 税费、日用品等所有费用,报价余下部分纳入食材价。 三、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1、食堂服务基本情况 向茂名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所在地点的民警职工提供全天膳食(包括但不限于早餐、午餐、 晚餐、应急保障和全年不间断的饮食服务,并根据采购人需求派驻人员(现机关食堂就餐人数 参考如下表)。 8 表一: 序号 名称 人次 餐标报价 (元) 每月天数 月数 金额(元) 备注 1 早餐 约 327 6 22 24 1035936 费 用 为 40 元/日/人 (含人工、加 工、服务、税 费、日用品等 所有费用 2 中餐 约 350 20 22 24 3696000 3 晚餐 约 80 14 22 24 591360 合计 约 757 5323296 表二: 序号 名称 价格 每月天数 月数 金额(元) 备注 1 应急保障服务 18000 24 432000 18000 元/月 (该价格为固 定报价) 合计 432000 注:①食堂用餐人数仅为暂估,不代表一定发生,服务商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依法、自负盈亏,承担一 切经营风险和责任。 ②本项目总采购价为表一总价+表二总价。 2、具体要求: (一)食堂管理服务 1、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在合同期内如有违法行为,后果全部由中标人 9 承担。 (2)采用包人工、包管理、包运作、包卫生、包质量安全的模式,根据采购人要求,为 就餐人员按时足量提供饮食服务。菜式应搭配合理,调配比例均匀,营养可口,保证主副食品 花色品种餐人员按时足量提供饮食服务。 (3)食堂原有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应当优先接纳自愿留下的工作人安排开 展工作。 (4)包含自愿留下的工作人员,总体配备至少保证有厨师团队,至少包括厨师、副厨(含 点心师),厨工及洗碗洗菜工、餐服人员(含餐饮主管),食堂应配备一名总厨(持有高级技 能资格证书),负责应急保障及作为监督管理食堂,协助采购人负责食堂运营管理,其中服务 员形象良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5)中标人按实际需要负责办理中标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按期进 行年审。 (6)供应时间: ①工作日:早餐:7:30~8:30,午餐:11:45~12:45,晚餐:17:30~ 18:30(以采 购人实际就餐需求调整) ②应急保障时间由采购人临时决定,但至少提前 2 小时告知中标人。节假日按照实际需 求另行确定。 (7)用餐标准应可供应: A.早餐:粥、粉面(1-2 款)、牛奶或酸奶或豆浆各一款、煮鸡蛋、肉包及糕点(3-4 款)、 油条、红薯、玉米等。早餐的面、粉要分时间段煮。 B.午餐:两主荤+两小炒+两青菜+老火汤+米饭。 C.晚餐:一主荤+两小炒+一青菜+老火汤+米饭。 D.应急保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餐标准。 2、食堂配置及要求 采购人负责提供服务场地、设施、设备、炊具及餐具,定额提供水、电、燃气(超额部分 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须预留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作为设备维保基金,具 体的维修费用支出和维修情况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新购置或报废更新设备设施由采 10 购人统一解决,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费的组成 食堂服务费按实际食用人数及餐数结算,由中标人负责人工成本(含招聘、任免、薪资、 福利、保险、医疗等社保费用)、食堂的食材采购、各类能耗及清洁消毒用品费(例如:纸巾、 牙签、洗涤用品、抹布、消杀等费用)。 应急保障服务费为固定报价(18000 元/月)。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准时开餐,如有变动,采购人将事先通知中标人,若因中标人 未按时开膳而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超过 10 分钟以上)的,3 次以上(含 3 次),采购人 有权更换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食堂承包商。 经采购人确认,应急保障需要提供用餐服务的,中标人应全力配合做好服务,所需食材另 行商定。 4、经营要求 (1)中标人在采购人监督下提供食堂服务管理。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食堂配备工作服务 人员并负责管理,厨师(点心师)的烹调技术水平、服务质量需采购人满意,否则采购人有权 随时调整直到满意为止。 (2)中标人应制定食堂日常管理方案,内容主要包括:l)人员配备;2) 规章制度(餐厅 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及安全制度);3)实施措施等。 (3)中标人负责食品物料等的采购、食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和就餐服务。 (4)中标人须配备 6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 1 名厨师;一名厨工;四名服务员)确保完 成采购人应急保障服务,且保障日常和节假日的所有加班服务,采购人不再补贴其他任何加班 费用。 (5)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调整饭菜供应品种、改进菜式和出品质量。 (6)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局的标准,定期采取防鼠、灭蝇、灭 蚁措施,采购人有权监督,并随时检查。 (7)负责餐厅、厨房的清洁卫生、餐具消毒、卫生防疫、食物垃圾处理、清运等工作, 确保工作人员就餐健康和卫生,确保采购人食堂至少获卫生部门批准的“B”级卫生标准。 (8)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 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责任。 (二)食材采购 1、具体要求 (1)保障采购人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卫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中标人在 采购粮油、肉蛋类、禽类、鱼类、蔬菜类、副食品类、调味类、食品添加剂等原料和物品必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卫生 标准和营养要求。 (2)设有专职采购员,每次采购,严格做好进货验收和索票索证工作,建立采购台账(必 须专人规范填写)、索证验收“台帐”、供应商资质证明台账等,索取供应商有效的资质、检 验检测合格证明等文件,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等。随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保证每天每餐的饮食质量、份量、菜式,做到食材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 合理,调配比例均匀,味道可口,保证营养。 (4)设专门人员负责留样,每餐食品按相关规定的份量、时间、保存条件等做好留样工 作。如至少保存 48 小时,留样份量每样至少 100 克,在 5℃以下冷藏专柜专放并按要求做 好食品留样管理工作等,具体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5)从食品原材料入手,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所有肉类、蔬菜类、粮油类等由具备 供应资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提供可追溯食品,不能采用散装原料,实行集中统一采购或分大 类集中采购,尽量采用无公害食品。 (6)所有食品供应商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并接受采购人监管,对服务、供货质量等不 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中标人必须配合执行。 (7)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食品安全信息,接受员工监督。 (8)采购人有权指定食品品牌、质量,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部分重点食品采购要求如 下: 1)大米、面粉质量标准: ①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 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 粮食卫生标准。 ②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 12 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面粉类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色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 自然浓厚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和馒头有麦香味、香甜 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食用油、酱油: ①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 行标准等,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以上知名品牌 产品。食用为非转基因食用油,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禁止采购转基因油类。 ②必须提供进货渠道及提供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抽样检测报告。 3)调味料:鸡精、鸡粉等建议不用或尽量少用,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以上知名品牌产 品。禁止使用味精、糖精等。 4)食盐: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营养要求。 5)肉类:禁用冰冻肉,生鲜肉类经过屠宰卫生检疫,优质新鲜。肉色根据种类的不同而 呈现其特有的颜色,如猪肉鲜红色、牛羊肉深红色、鸡肉淡红色、鸭肉深红色等,且都有光泽、 富有弹性,闻起来没有异味者。鸡肉要求:要求提供三黄鸡,其中:母鸡养殖时间不得少于 120 天,阉鸡养殖时间不得少于 180 天。鸭肉要求:要求提供芦鸭,养殖时间不得少于 90 天。 肉制品包装完整,有完整标识,标明品名、内容物名称,重量或数量、食品添加物、制造厂商 名称、地址、保存期限或保存条件、进品的还应加注进品商名称、地址等信息。 8)蔬菜:蔬菜形态饱满、色泽新鲜、无腐烂变质、无泥沙、无老梗、无老叶及无农药超 标等情况。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的 规定。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 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 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 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 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 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 等。肉质鲜嫩形态好, 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 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9)干货:保持其固有的鲜美味道,有干货的本味。动物类、植物类、菌类、藻类,能从 味觉上分辨新鲜及优品;干爽没有霉迹;色泽鲜明,没有虫蛀与杂质。 10)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13 2、就餐要求: 就餐方式采用自助餐模式,丰俭由人,就餐人员自由搭配饭餐,用餐标准需按 1.服务要 求中的(7)用餐标准执行。 中标人制定的菜单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补充或修改。饭菜样式要经 常更新。每周提前公示菜单,滚动推出新菜品,确保满足职工的饮食营养需求。 积极响应和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膳食要求或开膳方式,完成对采购人的饮食服务。3、3、 3、产品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邮件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按采购 人要求的时间)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 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所中包组的食堂 3)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畜、禽货物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水产品须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的要求。 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 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用于产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产品无污染。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 求, 包装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4)运输要求:运输冷链车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 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所有散装食品,包括各类蔬菜瓜果及肉类等应分类 包装并好做好密封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盛装工具(如萝筐等)必 须保持洁净,无泥渍、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 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 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 温度, 并记录存档。 4、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招标验收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标准差 不大于 2%),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 二份, 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14 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 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 成员工或其他就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兑现配送时间承诺,造成迟交货现象的,作以下处理:①采购人对 迟交货部分产品可拒绝收货;②按本次交货产品的总值扣除 5%履约保证金;③如采购人需要 对迟交部分的产品进行自行采购的,中标人负责支付对该部分产品实际采购价格与中标人供货 价格之间的差价的 10 倍金额。以上“产品配送要求”中的 4.1、4.2 及 4.3 如一个月内发生 二次的,扣罚第二次送货金额的 20%,如一月内发生三次或以上的,扣罚第三次送货金额的 50%, 一季度发生 10 次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约。 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中标人应在 1 小时内进行供货。如未能兑现配送时间承诺,按 以上“产品配送要求”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5、定价方式 属 于 茂 名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承 办 的 茂 名 市 农 产 品 价 格 信 息 网 : (http://www.mmwj.gov.cn/average/index.php) 上公告范围内的产品的, 按交货当天河东市场 公告的农副产品零售价格为基准单价,根据(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如果该食材在网上没 有报价的以当天市场价格为准。 (三)考核要求 1、采购人每月对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以百分制折算,中标人必须对服务质 量进行持续改进。测评人由职工、监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组成,评分权重比例分别为:35%、 40%、25%。 2、低于 70 分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若连续三次整改仍不合格,则扣减履约保证金 2%, 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环境卫生、食品质量、安全生产、人员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检 查评分,以 100 分为总分。评分 70-80 分(不含)的,扣减履约保证金 1%;评分 60-70 分(不 含) 的,扣减履约保证金 2%;评分低于 60 分的扣减履约保证金 4%,并勒令限期整改。 4、在合同期之内,若就餐人员在中标人提供的饭菜中发现异物(如钢丝、苍蝇等严重影 响食品卫生安全的),经核实的,年累计次数达 5 次,采购人可酌情扣减履约保证金 500-1000 元,以 5 次为基数,超过 1 次多扣减 150 元。如果发生频率较多,采购人将有权决定终止 合同。 5、相关上级部门对中标人食品安全及卫生环境的检查监督,若不达良好标准,采购人扣 15 除履约保证金 0.5%。 6、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升食品、商品价格的,采购人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5-30%。 7、中标人未按服务项目要求满足服务、用户投诉多、对重大餐饮质量或采购人转达的书 面投诉,经采购人书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采购人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30%,且有权终止合同。 8、若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出现重大管理失误(如因管理不善、控制不力而发 生群体罢工、游行、示威等重大事件),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及时赔偿由此 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20-100%,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 否终止合同。 9、以上考核方案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中标人应竭力提高采购人员工、患者就餐 率, 并根据就餐情况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附:食堂日常工作质量考核表 项 目 质量标准 分值 得 分 存 在 问 题 餐具 洁净,无油渍、污渍,摆放整齐 10 及时补充洁净餐具 5 环 境 卫 生 地面干净清洁 5 餐桌、餐椅整洁,无食物残留 5 垃圾和废弃物及时清理、无异味 5 食 品 质 量 进货查验记录清晰、内容齐全 5 食品进货索票索证,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 10 食品贮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不与 其他物品混放,仓库有档鼠板 5 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容器有明显区分标识 5 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并标识“食品添 加剂”字样,有专人保管,使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 并建立使用台帐 5 安 全 生 产 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 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 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每餐 做好留样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名 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 10 人员 操作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操作前洗手、消毒 10 16 管理 从业人员能保持个人卫生清洁,不留长指甲或 涂指甲油 5 环保 节能 使用节能设备、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的措施落 实情况 5 合计 100 其他 问题 记录 (视具体情况扣 1-20 分) 食堂负责人: 检查员: (一)评分标准:以实地检查为准,不符合标准的适当扣分,并记录问题。检查员检查评分 并记录整改情况后归档。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2 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为两部分。1、人工价报价要求:不得超过 6 元/日/人,如超过, 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食材价报价要求:食材的总价为(40-投标人的人工价)元/日/人, 食材价按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不得为 0 或者负数,不得大于 100%。 (三)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起 10 日内,中标人将 6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是作为对中标人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 正常营业,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2、合同到期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中标人在无违反本项目合同约定情况下,中标人 应会同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检查相关服务内容,如通过检查,则采购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 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未通过检查,中标人应按本项目服务要求完成,直至通过检查后, 方可退回履约保证金。 (四)验收标准、规范 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 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 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五)售后服务 17 1、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配合; 2、采购人有接待活动时,投标人必须全力完成; 3、采购人有权维护就餐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就餐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采购人会 每月组织与中标人进行意见交流,以促进食堂的管理,中标人应根据会上总结提出的改进意 见在一周内整改到位。 (六)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40 元/日/人)按月结算;其他就餐根据约定的就餐事 宜届时结算, 结算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其他补充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就承包项目经营性收入须按国家规定依法纳税; 2、★投标人须承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提供 承诺函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领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年审、换证等工作均由 投标人自行办理,采购人配合,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膳食原材料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食品需有质量保证书。食品各项指标必须达到食品质量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出 整改通知书; 6、在确保正常供餐的前提下,投标人如需在食堂内销售其它副食产品的,须向采购人 进行报备, 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销售,投标人必须保证食品来源合法,不得出售烟、酒、高 档商品、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食品来源须做到有据可查、查无虚假);投标人须根据市场 情况及时更新产品, 同时报给采购人,由采购人批准销售。 7、采购人对中标人管理过程中的采买和加工进行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等。如经查实中 标人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服务期间,中标人不得将食堂转包、分包、转租给他人经营,或者变相将食堂转包、 分包、转租给他人经营。如果发生此种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食堂膳食标准及膳食品种数量、搭配等,未能达到采购文件中 的相关要求及投标人的投标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整改通知,中标人在接到整改 通知书后应立即整改,经整改后还不能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8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1. 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 确认。 1.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 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 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单数。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 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2.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或监事; 2.2.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 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9 2.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 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 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2.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 2.6 规定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 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 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 评标 3.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 评标步骤: 3.2.1. 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3.2.2.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 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未通过资 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3.2.3.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 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 20 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 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2.4. 详细评审: 3.2.4.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 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3.2.5.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2.6.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3.2.7.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4. 推荐中标候选人 4.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 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只要出现相同品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 4.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5.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 定标 5.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 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 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3.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 人,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 6.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 1.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 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 投标无效。 2.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 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 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 投标下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6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的; 7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以“★”标明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8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10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11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 评审表 序号 评审 标准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权重 (%) 技术部分(合计 30分) (一) 服务 方案 比较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计可行性供餐运营方案,含总体规划 设想、供餐模式、菜单设计等内容: 1、方案的总体规划设想合理,供餐模式思路清晰、实施性强, 菜单设计品种多样,得 4分; 2、方案的总体规划设想相对合理,供餐模式思路详细、具有可 实施性,菜单设计品种多样,得 2分; 3、方案的总体规划设想一般,供餐模式具有可实施性,菜单设 计品种一般,得 1分。 4 4% (二) 整体 服务 管理 制度 对整体服务管理制度(包括餐厨管理制度、加工管理制度、卫 生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食材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1、整体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先进,4 分; 2、整体服务管理制度较完善、较先进,2 分; 3、整体服务管理制度不完整、制度落后,1 分。 4 4% (三) 应急 处置 方案 根据各投标人应急事件预案处理及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具有完整、合理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急处理预案的为优, 得 3 分; 2、具有合理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急处理预案的为良,得 1.5 分; 3、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急处理预案描述不完整、不合理的为差, 得 0.5 分。 3 3% 24 (四) 服务 团队 1、拟委派的厨师长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 的《职业资格证书》,一级技师中式烹调师得 2 分,二级技师 中式烹调师得 1 分,三级中式烹调师得 0.5 分,其他不得分。 2、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获得专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餐饮业高 级职业经理人证书、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高级营养师资质证 书得 3分; 3、拟投入的其他人员(除厨师长和项目经理):具有食品检验 工得 1分。食品安全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高级技能电工 资质证书,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健康证、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开标前 近半年内在投标单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 7% (五) 产品 质量 及来 源 1、投标货物的来源、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 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完全符合用户需求,能切实保障 用户单位产品的质量及安全要求的,且充分考虑用户单位配送 质量及安全要求痛点的,得 5 分; 投标货物的来源、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 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完整,但存在不足的,没有充分 考虑用户实际的,得 3 分; 从投标货物的来源、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 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不完整,较难满足用户需求,对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没有切合实际的描述的,得 1 分。 2、投标人能够提供蔬菜、肉类、水产品、粮油、干货调料属于 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每提供提供一个得 0.8 分,满分 4 分,原 件核查。 9 9% (六) 卫生 安全 保障 方案 根据投标人在从业人员、生产加工场所及过程、就餐区域的卫 生管理 等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分: 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完善、合理、科学,3分; 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较完善、较合理、较科学,1.5 分; 卫生安全保障方案不完善、不可行,0.5 分。 3 3% 25 二 商务部分(合计 30 分) (一) 投标 人实 力 投标人提供下列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查): 1、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5、HACCP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6、“餐饮管理的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范围的服务认证证 书。 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同 时 提 供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网 站 (http://www.cnca.gov.cn/)信息查询截图,原件备查。未按 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或证书未年审的不得 分。每有一个得 1分,满分 6 分。 6 6% (二) 服务 满意 度情 况 投标人具有 400 人或以上的食堂承包项目的业主单位服务满意 度证明材料,每提供 1 个得 1分,满分 3 分。 (提供承包合同和服务满意度材料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 3% (三) 投标 人荣 誉 1、投标人获得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证书,得 1分; 2、投标人获得餐饮相关的荣誉证书,每有 1 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3 3% (四) 同类 项目 情况 2018 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 满分 2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 称、项目金额与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 复印件作为评价证明资料)。 2 2% 26 (五) 安全 责任 险 1、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险的累计赔偿金额: 5000 万元或以上的,得3 分; 3000 万元(含)-5000(不含)万元,得 2 分; 1000 万元(含)-3000 万元(不含),得 1 分; 1000 万元以下得 0.5 分; 没有食品安全保险,得 0 分; 2、投标人提供的公众责任险保险的累计赔偿金额: 5000 万元或以上的,得 2 分; 3000 万元(含)-5000(不含)万元,得 1.5分; 1000 万元(含)-3000 万元(不含),得 1 分; 1000 万元以下得 0.5 分; 没有公众责任险保险,得 0 分; 没有提供的,不得分。(原件核查)。 5 5% (六) 投标 人的 配送 能力 1、根据投标人提供冷藏运输配送车辆情况:每提供 1 台自有冷 藏车辆的得 1 分,每提供 1 台租赁冷藏车辆的得 0.5 分;最 高得 2分,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自有的冷藏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发票(写明 车辆类型为冷藏车)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所有权人必须为投 标人单位;租赁的冷藏车辆须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列明车辆类 型为冷藏车)和车辆行驶证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中心,得 1分; 3、配送中心冷库容积≥5000 立方米,得 2分; 3000 立方米≤冷库容积<5000 立方米,得 1分; 冷库容积<3000 立方米,得 0.5 分; (须提供配送中心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具有测绘资 质的第三方公司提供的冷库容积测量证明) 5 5% 27 (七) 智能 化支 持 1、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得 2分; 2、投标人自有智慧云餐系统,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 2 分。 备注:系统可集成食品追溯,明厨亮灶,菜品留样管理,强化食 品安全管控,实现个人营养健康监控等功能,提供界面截图(不 提供不得分)。 4 4% (八) 服务 便利 性 投标人的服务便利性强、响应快,2 分; 投标人的服务便利性较强、响应较快,1 分; 投标人的服务便利性一般、响应慢,0.5 分。 2 2% 三 价格部分(合计 40 分) (一) 投标 报价 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2、食材价得分按照 1 进行计算,投标报价=1-投标下浮率,分 值 25 分,权重 25%。 3、人工价得分按照 1 进行计算,分值 15 分,权重 15%。 4、投标人的价格得分=食材价得分+人工价得分 备注: 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40 40% 28 价 格 扣 除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 的扣除(C的取值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 1.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1.2.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4.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1.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4.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 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 1.4.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1.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5.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 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9 2.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 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0 第五章 合同文本格式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为暂定文本,可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3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项目招标 文件(招标编号:***********)和乙方投标承诺,双方就甲方饭堂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应货品及数量 1、供应货品:**********************。 2、供应数量:以乙方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暂定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包装、税费(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等全部费 用。 第三条 产品定价与付款 1.★货物供货价格每月进行一次定价,以《***********》网站价格为基准,每月 30 日(如遇节 假日无价格公布的,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的价格作为下月的基准定价,若《*******》网站上无发 布的产品,则由甲方代表和乙方代表到***市场和***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取平均值作供货基 准价格。最终的供货价格为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 2.供货价格为含税费价并包括初加工自然损耗费用、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 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服务期间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 定价方式制定的执行价格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 切费用。 4、付款方式 4.1 结算公式: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40 元/日/人)按月结算;其他就餐根据约定的 就餐事宜届时结算, 结算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2 每十日结算一次,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正式的等额发票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办理集中支付 手续。在办理支付手续前,乙方须提供收货清单,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 并送经甲方核实无误。 5、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5.1 合同; 5.2 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6、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 32 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 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7、本项目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须按采购预算金额的 1%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收取银行履约保 函),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无异议的,于合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无息全额退还。 第四条 交货与配送要求 (一)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甲方通知的为准,急需物资等临时性采购甲方应 提前 2小时以上通知乙方。 (二)交货时间:要求送到交货地点。 (三)交货地点:临时性采购要按甲方的要求时间送达交货地点。 (四)货物配送要求: 1.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 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 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 2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乙方人民币 5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 乙方负责货品的仓储,甲方不提供仓库。乙方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 3. 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4. 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5. 乙方须严格按照各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6. 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 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乙方有私 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 1次上述情况的,并 处以人民币 5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7. 甲方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 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 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 8. 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包组中的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 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解除合同。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33 (3)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负责。 (4)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 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5)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活动必须严 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6)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 律责任。 (7)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 全部退货外,将解除合同,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 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9.水(海)产品类的配送要求:为保证水(海)产品的新鲜,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小时内 送达,并保证生鲜类产品的成活率不得低于 95%;贝壳类海产须提前与采购人确认加工要求,加工完 成才能配送。 10.蔬菜水果类的配送要求:蔬菜类产品采摘时间不得早于配送到达时间前 24 小时;水果类产品 采摘时间不得早于配送时间前 3天。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需在 2 小时内将合格的货品送达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五条 货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要求。 2、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 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 34 卫生。 3、乙方所提供物品的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保 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4、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农药残留检测 报告、动物检疫证、分割肉销售凭据),供货时需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对实行食 品质量(SC)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提供 SC 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 6、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如不符合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7、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 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第六条验收要求 (一)货物验收 1、甲方按实际需要一般提前一天将订单通知乙方,急需物资等临时性采购应提前 2 小时以上通 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最晚于 1 小时内响应并将货物准备齐全,2小时内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 并由甲方代表验收。 2、交货验收:与甲方订数量相符并以甲方的验收货物数量为准,每次配送采用一式三联的送货 单,甲方验收后由验收员签字校准认可,双方各执一份,作为送货凭证及结算依据。如因运输过程中 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3、验收标准按照“采购要求”中的相关规定验收。 4、如果乙方提供货物不对板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必须换货或退货,对因供应的货物质量 达不到卫生标准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追究其全部责任并拒付货款,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 金。 5、对甲方提出质量有争议的货物,买卖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 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 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 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 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 35 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 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 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五十箱以上(含五十箱)的抽查率为 10%,五十箱以 下的抽查率为 15%。 4、验收人员应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 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 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使用单位 验收人员应和乙方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5、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 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将问题产 品退货处理。 6、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随车跟肉联厂“放心肉”证 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畜禽冻肉类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 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 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物品退货; (3)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 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 的货物退货。 (三)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 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 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 不退货给乙方。 (四)验收记录 36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 (五)验收条款 1、乙方所提供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 求。 2、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 检验证明; 3、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后,双方必 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 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7、当货品送达时发现质量出现问题或货品与甲方要求不符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需 在 2 小时内将合格的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出现上述的质量或货品不符合的问题或乙方未在甲方 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货品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在合同期内乙方累计达到三次或以上出现上 述问题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 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等, 报执法部门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 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被有效投诉 5 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品种、规格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订货要 求的,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 3、因乙方的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乙方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支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需并向甲方支 付该批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 37 5、乙方交付的肉类产品质量不合格时,可由甲方自行采购,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 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7、因食用乙方交来货品而导致甲方人员不适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乙方责任的,乙方需承 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9、甲方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乙方所供货品确为伪劣物品 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 第九条 保密责任和义务 1、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文档等必须由乙方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或外传。未经 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 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应承担保密责任。 3、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的个人资料送甲方审 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乙方应固定送货人员及车辆,若要变更送货人员及车辆, 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4、乙方人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服务无关的甲方其 他办公场所。 5、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 的保密责任。 6、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7、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者,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 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承担保密责任。 9、除非甲方自行公布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外,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 而终止,乙方的保密责任有效期限:永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并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 38 地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履行问题。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 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和纠纷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双方因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的相关事宜产生纠纷,双方应友 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纠纷处理期间,双方仍应继 续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停止对本合同的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违约 责任。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具备相关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经检验,质量符 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负责重新提供 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给甲方,由此造成延期供货的,乙方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3、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 双方同意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并提起诉讼。 4、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_两_年,即自_ _年 _月 __日至_ _年 _月 _日止。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分,乙方持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它 1、合同所有的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补充合同、合同 附件、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甲方双方确定对方可通过如下方式送达,一经对方通过如下任一方式发出信函、电子邮件、 短信和传真皆视为已经收悉。 甲方地址:,电子邮箱:,传真: ,联系人: ,手机:。 乙方地址:,电子邮箱:, 传 真:,联系人: ,手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39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表 说明: 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应为**************。 3.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环节。 4.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个详细评审环节。 5. 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填写此表,同时应如实提交《综 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价格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第( )页 2. 货物说明一览表 第( )页 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第( )页 4.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第( )页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第( )页 6. 政策功能情况(如适用) 第( )页 41 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文件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 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 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 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第( )页 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 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第( )页 提供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提供 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 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提供 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 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42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4.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签署、盖章)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5.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 名单。 □通过 □不通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 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 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 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6.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 商。 □通过 □不通过 / 43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文件 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2. 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和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 姓名章)和盖章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3. 投标函 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4. 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文件。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5. 投标下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 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6.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7. 以“★”标明的实质性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1)实质性条款(加注星号“★”)响应/偏 离表;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8.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9.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10.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 标条款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11.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44 综合评分表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证明文件 1. 第( )页-( )页 2. 第( )页-( )页 3. 第( )页-( )页 4. 第( )页-( )页 5. 第( )页-( )页 6. 第( )页-( )页 商务评审自查表 1. 第( )页-( )页 2. 第( )页-( )页 3. 第( )页-( )页 4. 第( )页-( )页 5. 第( )页-( )页 6. 第( )页-( )页 7. 第( )页-( )页 45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内容 投标报价 备注 供货期 机关食堂 人工价 此下浮率不作为应急保 障服务费报价的下浮 率,应急保障服务费 432000 元为固定报价。 24 个月 食材价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 无效投标。 2.人工价报 XX 元/日/人,食材价报投标下浮率。 3.投标报价的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46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投标人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7 政策功能情况(如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小型、微型 企业产品/ 监狱企业产 品/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产品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全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部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请填写下表的内容: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金额占总报价比 重(累计 %) 本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①: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请填写下表的内容: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金额占总报价比 重(累计 %) 其它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②: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①+②): 类别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号 金额 节能产品 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环保标志产 品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号 金额 环保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环保标志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环保标志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说明 48 备注: 1) 本表产品的名称、规格应与《货物说明一览表》一致。 2) 制造商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3) 节能产品是纳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 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 环保标志产品是纳入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颁布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的,须填写认证证书编 号,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49 投 标 函 致:*************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为我方签名代 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 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们的 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 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 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 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 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 采购代理机构。 10.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 1) 《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除投标有效期承诺的时间外,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职务: 日期: 电话: 传真: 邮编: 50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 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包组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 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5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单位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 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 被 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法 法 53 投标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54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5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3. 地 址: 传 真: 4. 营业注册执照号:注册资金: 5.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三、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率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 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56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业 主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 完成时间 用户/业主联系人 及电话 1. 2. 3. 4. 5.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57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 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58 开票资料说明函 ************: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的招标中如获中标,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 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具体到XX银行XX支行) 联系电话 账 号 联系人 附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 章) 开标当日,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 票类型有误,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59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特别提醒: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来汇入 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的投标(项目编号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 额)元,请贵司退还投标保证金(小写金额)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地址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 银 行 XX 支行) 联系人 账 号 联系电话 备注: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招标采购单位按其 提供的“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位名称变更 A. 若投标人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 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B. 若投标人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收支两条线 若投标人属于资金收支两条线的情况,则以上账户信息必须是其单位收款账户的信息,投标人需 附上收支两条线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60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若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 (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 (包组号) 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 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 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 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 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 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的法院 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61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 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 项下的款项。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2.4.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2.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 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 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 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其他 5.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5.2. 供应商(投标人)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 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62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6.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 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 商具有约束力。 8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 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8.1.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 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8.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视为对招标文件 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63 二、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当使 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或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试听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 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若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 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编排顺序参见投标 文件格式。 10.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1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 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3.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 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 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 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 投标无效。 12 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 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12.2.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12.2.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 12.2.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2.3.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投标货币 64 13.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联合体投标 14.1.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4.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至(六)项规定。 14.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 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 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14.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14.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5.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4.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实质性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 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 术支持资料,导致投标无效。 17 分包 17.1.如果投标资料表已明确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投 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的内容和分包供应商,并提供分包供应商具有的相应资质和证明材 料。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18 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 65 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除外。 18.3.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 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8.5.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18.5.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5.3.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18.5.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9 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 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 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 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密封 20.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 A4 纸制做。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按投标 资料表的规定,同时提交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 为准。 20.2.电子文件:是指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 码的U盘或光盘。 20.3.投标文件密封: 20.3.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 的封口处应粘贴处理。 20.3.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以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20.4.投标文件的签署: 20.4.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 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人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授权代表 66 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0.4.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 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才有效。 20.4.3. 投标文件的正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投标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 件。 20.5.投标文件标识 20.5.1.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0.5.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 2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3 询问、质疑、投诉 23.1.询问 2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 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23.1.2. 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询问供 应商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询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供应商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3.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3.2.质疑 2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3.2.2. 质疑期限: 23.2.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 67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 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3.2.2.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3.2.2.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 23.2.3. 提交要求: 23.2.3.1. 以书面形式(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 23.2.3.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应列明具体的包组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3.2.3.3.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 有关内容,并提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 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3.2.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3.2.3.5.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3.2.3.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 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3.2.4. 询问、质疑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 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询问和质疑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23.2.5.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 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6.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23.3.投诉 23.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 起投诉。 24 中标通知书 68 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4.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 废标 25.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5.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5.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 授予合同 26 合同的订立 2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 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4.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 门备案。 27 合同的履行 27.1.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 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 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7.2.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8.2.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69 100~500 万元 1.1% 0.8% 500~1000 万元 0.8% 0.4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1~5 亿元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 52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20-100)万元×0.8%=3.36 万元 合计收费=1.5+3.36=4.86(万元) 28.3.经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29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70 1:询问函格式 询 问 函 一、询问供应商基本信息 询问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询问项目基本情况 询问项目的名称: 询问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询问事项具体内容 询问事项 1: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建议: 询问事项 2: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71 2:质疑函格式 质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质疑供应商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2 72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 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 有关说明 二、 项目基本概况 三、商务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价 格 扣 除 第五章 合同文本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表 价格评审自查表 资格性自查表 符合性自查表 综合评分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政策功能情况(如适用) 投 标 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服务方案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开票资料说明函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投标费用 5其他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的语言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1投标文件的编写 12投标报价 13投标货币 14联合体投标 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分包 18投标保证金 19投标有效期 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密封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3询问、质疑、投诉 24中标通知书 25废标 四、授予合同 26合同的订立 27合同的履行 28招标代理服务费 29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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