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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茂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茂名市妇产医院、茂名市儿童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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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4楼402室(入口位于中国人民银行茂名中心支行正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8833-GDZHMM21036

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11,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预算金额:7,111,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7,111,200.00 7,111,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或2020年连续3个月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7)《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上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4楼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2楼开标室)(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8日14点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于http://www.mmzhenghao.com/处下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人员在其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系方式:0668-292139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2楼203.204,4楼402

联系方式:0668-391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绮云

电 话:0668-3917788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6日

相关附件:
(发布稿)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1036 .pdf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公开招标文件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 年 04 月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 号 4楼 402 室(入口位于中国人民银行茂名中心支行正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833-GDZHMM21036 2、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111,200.00 元(大写:柒佰壹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4、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 内容进行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24 个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6)《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 (7)《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 年度或 2020 年连续 3 个月财务 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提供网上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 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2、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号 4楼 402 室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 年 0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2、地点: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号 2 楼开标室)(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21 年 04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须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及 采 购 文 件 发 售 登 记 表 ( 于 http://www.mmzhenghao.com/处下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 误后提交: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人员在其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茂名市人民南路 192 号 联系方式:0668-2921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号 2楼 203.204,4 楼 402 联系方式:0668-391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668-3917788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06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5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拟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 文件公示时间为:2021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3 日共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 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 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 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总预算:¥7,111,200.00 元(大写:柒佰壹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四、项目内容、需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饭堂外包服务; 2、采购项目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 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 年度或 2020 年连续 3 个月财务 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3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 个月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提供网上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号 2楼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21 年 0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 大院 1号 2楼评标室)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0668-292139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668-3917788 传真:0668-3915533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402 室 邮编:52500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 采购信息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mzhenghao.com/)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06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 年度或 2020 年连续 3 个月财务 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提供网上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二、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 饭堂外包服务 1项 人民币 7111200.00 元 1家 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2.采购人拥有饭堂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中标人负责饭堂的内部管理,采购人负责 监督。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 进行投标。 4.服务内容 中标人负责供应采购人职工、患者以及患者家属早餐、午餐、晚餐,准予外卖。承接采购 人的手术过时用餐、简单接待工作餐业务和送餐服务。不准开设小卖部经营副食和日常生活用 品,不得将饭堂改作其它用途。 5.具体要求 5.1 基本情况 5.1.1 向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职工、病人提供全天膳食【包括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 应急保障(食材另行商定)】和全年不间断的饮食服务、预约订餐、送餐服务。就餐人数参考 如下表: 用餐分类 用餐人数(元/人/月) 备注 职工用餐 早餐 约 5200 人×5元 费用 (含食材、人工、加 工、服务、水电能耗、 清洁消毒用品、日用 品、税费等所有费用 午餐 约 5200 人×12 元 晚餐 约 5200 人×12 元 值班用餐 早餐 约 2800 人×5 元 午餐 约 2800 人×20 元 晚餐 约 2800 人×20 元 加班用餐 午、晚餐 约 775 人×20 元 专家用餐 午、晚餐 约 200 人×20 元 注:饭堂用餐人数仅为暂估人数,不代表一定发生,中标人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依法、自 负盈亏,承担一切经营风险和责任。 5.1.2 采购人免费提供现有的饭堂工作场地,饭堂内现有餐具、厨具、空调等设备设施经 盘点后,开列清单免费提供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要认真保管使用,承包合同终止时如数退还 采购人,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中标人赔偿或补充。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饭堂管理服务 1.服务要求 1.1 中标人必须依法经营,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中标人在采购粮 油、肉蛋类、禽类、鱼类、蔬菜类、副食品类、调味类等原料和物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 准和卫生标准,设有专职采购员,每次采购,严格做好进货验收和索票索证工作,建立采购台 账(必须专人规范填写)、索证验收“台帐”、供应商资质证明台账等,索取供应商有效的资 质、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等文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随时接受采购人及 上级部门的检查,中标人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票证等证明文件到采购人总务科备案。保障采购人 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卫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在合同期内如有违法行为,后果 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2 采用全包干的方式承包,中标人负责采购一切食物原料、配料,承包饭堂内务,按时 完成采购人早、中、晚餐的开膳工作。中标人负责饭堂范围内所有设备清洁、维修;负责燃料 费、水电费等经营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负责饭堂内所有员工的招聘;中标人自主管理、自负盈 亏。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符合建筑规范饭堂场地及现有设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就餐 人员按时足量提供饮食服务。菜式应搭配合理,调配比例均匀,营养可口,保证主副食品花色 品种多样化。 1.3 中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对采购人的饮食服务。 采购人在日常检查中如发现食品原料和物品资料不合格或质量存在问题,可核定中标人当月考 核为不合格,中标人须立即整改。如一年之内累计考核 3次不合格,采购人可立即解除合同, 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茂名市财政局。 1.4 配备的团队至少包括厨师、厨工及洗碗洗菜工、餐服人员。服务员须形象良好,所有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必须配备以下人员: 1.4.1 饭堂应配备一名主管,负责应急保障及监督管理饭堂,协助采购人管理饭堂运营。 1.4.2 不少于 1名专业二级或以上厨师人员配置。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7 1.4.3 不少于 1名专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1.5 中标人按实际需要负责办理中标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按期进行 年审。 1.6 供应时间: 1.6.1 开膳时间:早餐 6:30-9:00,午餐 10:40-13:10,晚餐 17:00-18:30(以采购 人实际就餐需求调整) 1.6.2 应急保障时间由采购人临时决定,采购人至少提前 1 小时告知中标人。 1.6.3 节假日照常提供饮食服务。采购人如须加餐,由采购人购买或委托中标人采购原料, 中标人负责加工,采购人支付合理的原材料费。 1.7 用餐标准 1.7.1 职工(病人)餐按每人每天早餐 5元、中、晚餐伙食费 12 元、炖汤 8元/盅标准, 鸡蛋、牛奶、面包等食品的价格不能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中、晚餐必须满足二荤二素一 例汤(炖汤另计);要求每天提供不少于 8个品种的早餐,午、晚餐不少于 6个品种的(荤、 素)菜,每周提供菜式不少于 45 款。 1.7.2 中标人须确保每天膳食不能低于以上标准。 1.7.3 应急保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餐标准。 2.膳食费的组成 2.1 饭堂膳食费按采购人职工实际食用人数及就餐数结算,中标人承担人工成本(含招聘、 任免、薪资、福利、保险、医疗、社保等费用)、饭堂食材配料采购、各类能耗及清洁消毒用 品等一切费用支出。 2.2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准时开餐,如有变动,采购人将事先通知中标人,若因中 标人未按时开膳而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超过 10 分钟以上)的,3 次以上(含 3 次),采 购人有权进行处罚。 2.3 经采购人确认,应急保障须要提供用餐服务的,中标人应全力配合做好服务,所须食 材费用另行商定。 3.退出机制 3.1 中标人在承包期满后,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条款自然退出。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8 采购人和下一任承包单位做好饭堂各方面的交接工作,确保饭堂工作平稳过渡,过渡期间为采 购人提供正常的膳食服务,保证膳食质量,否则扣罚履约保证金。 3.2 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提供其在承包期间添置饭堂设备的数目和发票,如采购人需要则 可以打折方式折旧给采购人,如采购人不须要则自行带走。 3.3 中标人不得无故终止合同,须按质按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如中标人因故 确实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提前与中标人进行解约,此期间中标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中的 各项条款,直至采购人有下一承包单位为止,否则视为中标人无故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支付由 于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期间采购人向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4 因中标人管理问题或工作失误或违反合同规定,导致采购人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或造 成恶劣社会负面影响的,中标人除了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外,采购人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 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3.5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进行用工,在用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 担。中标人须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工作,并购买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中标人 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工作范围内因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 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均通过当地医疗卫生或防疫部门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 康证,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后才能上岗,复印件交采购人总务科存档。健康证到期的饭堂工作人 员须按时体检换证,复检结果资料及时更新送采购人总务科存档。饭堂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时应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清洁习惯,工作衣、帽及口罩穿戴整洁,配餐时戴手套操作,不得留长指 甲、佩戴饰物,手部有外伤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工作。 2.中标人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 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承包期间不得采购过期、腐烂、变质等食材,采购人一旦 发现,责令中标人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第一次罚 200 元,第二次罚 400 元,如此翻倍。如发 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3.中标人应爱护饭堂内的公物,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饭堂设备设施,不得将饭堂内的用具 随意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饭堂内大型厨具等设备如须增加,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饭堂燃油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9 水电费、厨具设备设施的年检、保养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正常操作或设备自然损坏产生 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人为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饭堂的清洁卫生由中标人负责。餐具必须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和消毒工 作,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墙壁、墙裙、天花板、地面整洁,疏通下水道,垃圾桶须加盖并保持 桶身的清洁,加强灭蝇、灭蟑螂、灭鼠等措施,定期做好大扫除工作。 5.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级卫生城市(食堂管理)的标准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饭堂的卫生清洁 工作,垃圾严格按分类处理,自备垃圾桶,不乱倒垃圾、剩饭菜,不得将垃圾及杂物倒入采购 人垃圾桶或垃圾房,剩饭剩菜每天及时处理,保持饭堂周围环境清洁卫生。饭堂的剩余饭菜、 废弃油脂每天一清理,由中标人按饭堂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处理,不按规定处理引起的一切 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须做好饭堂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除消防隐患,并定期接受采购人及相关机构的监 督检查。饭堂内的消防安全及设备、煤气、电源(炉灶、各种炊事设备)等一切操作事故责任 均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负责维护好饭堂秩序,引导用餐者分区就餐。饭堂餐具和用餐台仅供采购人职工 及实习生使用。非采购人职工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员工餐具就餐,须打 包带走。 8.饭堂工作人员须热情周到服务,讲文明有礼貌,不得与采购人员工或医院患者、家属发 生吵闹及打斗事件,自觉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 9.中标人须做好控烟工作以及登记。 10.采购人如因医院建设等原因须拆除饭堂,中标人必须保证医院膳食的正常供应。 11.采购人有权协助中标人对饭堂的秩序进行管理。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饭堂重地,非相 关人员禁止进入。 12.中标人在经营采购人饭堂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并随时接 受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及教育、卫生、安全、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若检 查中出现违反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发出书面整改 通知,中标人须及时整改。 13.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或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安全宣传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0 和查验工作。 14.中标人须配合做好上级卫生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将 相关资料交采购人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备案。 15.中标人员工须遵守采购人医院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配合、服从采购人管理,违反者 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处分和合理的经济处罚。 16.中标人每年要参与采购人的消防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案培训和演练。 17.中标人不得擅自提高物价,如遇到物价上涨涨幅较大及时间较长,经双方协商,取得 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改伙食标准。 18.中标人员工如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或化脓性、渗 出性、接触性皮肤病等疾病,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康复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19.中标人负责承担经营饭堂过程中所牵涉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0.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装修饭堂各功能用房,不能改变各功能用途。 21.中标人必须每天完善日常工作记录和资料收集,及时整理归档。及时更新饭堂公示栏 信息。相关资料次月初上交到采购人总务科归档保管。 22.中标人应履行对员工购买社保的义务且发放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膳食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要求 1.1 中标人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作食品,做到食材新鲜、饭 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中标人在承包期间须保证膳食的质量、份量,菜式要经常更新, 品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每周提前公示菜单。认真完成 采购人提出的其他食品要求或开膳方式要求。 1.2 中标人保证不使用过期、变质、腐烂或者有毒有害的食材食品,一切原辅料须是从正 规渠道采购的合格品,不能采用散装原料,不能采用非法生产的食盐及食材、配料,采购票据 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1.3 大米:应颗粒均匀、无杂质、有米香,有食品生产许可,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 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 准,使用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1 1.4 食用油:须采购检验合格的花生油,禁止采购棕榈油、调和油及其他餐饮食用油。花 生油外包装完好,有食品生产许可,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 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1.5 食材及配料等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烹制全部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副食品必 须有食品生产许可。 1.6 味精:尽量少用或建议不用。 1.7 禁止采购:不利健康的深加工食品,以及采购人提出禁止采购的其他食材。 1.8 每天早中晚三餐的食物按要求留样 48 小时,以备查检。 1.9 必须对隔油池、抽油烟机、排烟管道定期进行清理和清洗(隔油池每半月进行一次清 理,抽油烟机、排烟管道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洗),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质量标准 2.1 蔬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以下只是部分指 标)。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2 项目 指标(mg/kg)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2 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质量要求 2.2.1 新鲜肉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肉质紧密而有弹性;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 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无异味。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 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标准要求,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 证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原件由采购人随机抽查)。 2.2.2 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 高,供应的熟食须保证产品的品质。 2.2.3 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 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 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3 餐具卫生质量要求。餐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消毒程序 按分类-去残-浸泡-刷洗-冲洗-消毒-分装-保洁 8 个程序进行。消毒后餐具要达到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标准要求。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 GB14930.1、GB14930.2 的规定。 2.4 厨具使用要求。砧板要生、熟分开;清洗蔬菜、肉类水池要分开,不得混用;用于加 工食品的刀、桶、盆等工具容器,须分类摆放,分开使用。 2.5 保洁质量要求。饭堂必须坚持垃圾当日及时清运,地面随时清扫。每周对饭堂进行彻 底大扫除,以保持饭堂干净整洁。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3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食材、人工、加工、服务、水电能耗、清洁消毒用品、日用品、税费等费 用,中标人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2.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的方式承包,由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中标人工作人 员的工资福利、工伤赔偿等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3.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3.2 服务地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河东院区内(茂名市人民南路 192 号)。 4.履约保证金 4.1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中标人须将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 履约保证金交付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是作为对中标人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 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营业,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4.2 合同到期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中标人在无违反本项目合同约定情况下,中标人会 同采购人检查相关服务内容及饭堂设备设施,如检查通过,则采购人在检查通过之日起十五个 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未通过检查,中标人应按要求完成,直至检查通过后, 方可退回履约保证金。 5.监督与扣罚 5.1 采购人成立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对饭堂的来料、价格、卫生、服务、菜品质量等 进行不定期检查。对采购人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标人应予以全力配合, 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质量不达标的食材须立即退货更换,并扣罚 200 元/次。 5.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可随时要求中标人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5.3 中标人须按国家级卫生城市的标准(食堂管理)要求做好各项台帐,采购人饭堂食品 安全管理小组每年度至少组织 2次本单位员工及患者、家属对饭堂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满意 度为 70%以上方可继续经营。 5.4 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底对饭堂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的评估结果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4 进行奖惩: 5.4.1 考核评估内容: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饭堂管理及病员、医务人员满意 率,病员以及病员家属、医院职工投诉(投诉扣分加倍)等。 5.4.2 考核评估等级:每月检查 1次,每月统计一次。满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为优秀, 90-80 分为良好,79-70 分为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满意度调查不满意率大于 30%的,认 定为考核不合格,并每次扣罚 500 元。 5.4.3 实行一票否决制。 5.4.3.1 发生食物中毒(2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扣罚 5000 元,并承担一切 责任及赔偿损失。 5.4.3.2 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外,承担 一切责任及赔偿损失,并解除或终止承包合同。 5.4.3.3 连续三个月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5 中标人员工须持健康合格证上岗,过期未办理者,则扣罚 200 元/人,不准予上岗。 5.6 中标人员工与采购人员工或顾客发生争执打斗行为的,每次扣罚中标人 200 元。 5.7 限期完善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 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一般 7天内整改完成;若特殊的可以申请延期,最迟在 3个月内整改 完成。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每项每次扣罚 200 元,问题严重者一次扣罚 1000 元。 6.付款方式 6.1 饭堂支出费用以经双方确认的职工个人、值班、加班、接待的实际消费为依据,按中 标单价每月结算; 6.2 中标人在每月 5日(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之前,将上月的职工加班消费与接待费的 清单,交由采购人总务科核对无误后,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 支票或汇款方式支付饭堂膳食费用; 6.3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6.4 双方确认的每月职工在饭堂支付汇总; 6.5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 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 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 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不含税费),该 中标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并参考国家 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具体按中标总金 额计算: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6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 亿 0.25% 说明: (1)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出。 (2)中标服务费(不含税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的形式支付。 特别说明 1. 禁止事项 1.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 当手段谋取中标。 1.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 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2. 保密事项 2.1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 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 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 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3. 投标人悉知 3.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 率 ( 万 元 ) 费 型类 务服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7 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4. 保证 4.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 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 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 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 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8 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 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 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 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 个标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 标采购单位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 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19 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 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 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 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 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 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商务部分; (7)服务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服务部分: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0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作出全面的服务响应,编制和提交 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服务条款响应表; (2)服务方案; 15.2 价格部分: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并按《开 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2.4) (3)投标明细报价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时适用)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提交)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提交)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银行转账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或保险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 期无效; 保证金金额 ¥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 收款人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新福二路支行 银行帐号 4405 0169 0043 0912 3666 备注 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采购编号 (2)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且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1 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非转账方式 的,须提供原件并在开标当天连同投标(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 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五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 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 投标。 17.2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 为止。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 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 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要求其相应 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 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和副本 伍 份,唱标信封 壹 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2 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唱标信封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封口处须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2 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其中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2.4) (3)投标文件电子版(包含商务、服务、价格部分); (U盘装载)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 19.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并 加盖骑缝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但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9.4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正本/副本/开(唱)标信封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于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之前不准启封 19.5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3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出席会议人员需另外单独提供身份证原件(其他有效证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人参加)核对身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20.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 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 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4 名评审专家和 1 名采购人评审代表 组成,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服务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具体见本章“十一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3.2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 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4 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 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 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 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封装、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投标价格的核准 24.1 开标时投标报价一经唱读,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发现与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报价 不一致,以开标时的唱读报价为准。 24.2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投 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3 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4.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5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 评标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24.6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或漏项时,按如下方法处理: (1)投标报价有重大缺漏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定标准:以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其他投标报价中该项的最高价计算,单项缺漏项高于本项目(包)预算金额 5%, 或累计缺漏项高于本项目(包)预算金额的 10%】; (2)其他缺漏项情况:投标评审价以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最高价补漏,并修正总价,计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5 算价格得分,如获中标则视为该投标人免费提供该项内容; (3)缺漏项未被评审委员会察觉而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按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投标价中标 并承担无偿补齐缺漏项的责任。投标人拒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因投标报价缺漏项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采 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确认,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投标人数量的认定 25.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5.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确立的核心产品为依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的书面形式作出。 26.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27.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6 28. 授标 28.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 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其中得分最高的被推荐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 28.2 确定中标人程序 □√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中标人。 □采购人可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28.3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8.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9.1 在合同签订前,招标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 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 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 能履行合同的,将有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将 依法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0. 合同的订立 30.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监管部门备案。 31. 合同的履行 31.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 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管部门备 案。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7 31.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适用法律 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 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 政策。 八、质疑和投诉 33. 质疑的提出 3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33.2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33.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33.4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3.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3.6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质疑的答复 3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8 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4.2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 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34.3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4 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号 4楼 402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668-3917788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668-3915533 35.投诉 投诉提起及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执行。 九、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 3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36.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报价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29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报价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6.2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报价单位的资格要 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 36.3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 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6.4 中标、成交人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6.5 报价单位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对节能、环保产品的说明 37 如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中国 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查找。 37.1 采用节能产品的,对报价中的节能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 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0%-25%的(含 10%,不含 25%,下同),扣 2%;达到 25 -50%的,扣 4%;达到 50%-75%的,扣 7%;达到 75%以上的扣 10%。(说明:属于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作价格扣除) 38. 如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0 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 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上查找。 38.1 采用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报价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0%-25%的(含 10%,不含 25%,下同),扣 1%; 达到 25-50%的,扣 2%;达到 50%-75%的,扣 3%;达到 75%以上的扣 4%。 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9.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 法,即对通过初审的各投标人的商务、服务、价格进行评审、比 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其中:总分 100 分,服务评价 60 分、商务评价分 30 分、价格评估总分 10 分)计算出通过初审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 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40. 评标步骤 (一)初审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审查项目 要求 资格性审查 与投标邀请函中“五、投标人资格”一致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A B C 1 符 合 性 审查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要求足额提交 2 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3 投标文件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4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未超出采购预算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1 5 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或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且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的情况 6 商务和服务内容无明显偏离“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 7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 效标的内容和条款 结论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 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 标,投标无效。 (2)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不得进 入下一步服务、商务、价格评审。 (二)比较与评价 1.服务评价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服务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 价打分内容详见服务评价表 1);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服务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 投标人的服务评价得分。 2.商务评价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服务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 价打分内容详见商务评价表 2);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商务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 投标人的商务评价得分。 3.价格评估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 10.0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2 4.综合比较与评价 将投标人的服务商务评价得分和价格评估得分相加,计算得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将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推荐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备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服 务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服务时,报价给予 K1 的价格扣除(K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 =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1 ; (b) 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 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K2 的价格扣除(K2 的取值为 2%),即: 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2; (c)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 式)。 (e)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 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f) 本条款中(a) 和(b) 两种价格扣除规则不得同时适用。 41. 评标标准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3 附表 1:服务评价表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整体服务 方案 1.服务内容、服务目标、产出情况、经费预算等整体服务方案制 定详细、针对性强,方案操作性强,符合招标文件整体要求得 15 分; 2.整体服务方案制定详细、有一定的针对性,方案可操作的,得 10 分; 3.整体服务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具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 5分; 4.服务方案简单笼统、针对性弱,方案操作性差的,得 1分; 5.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15 供餐营养 搭配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饭堂供餐营养搭配方案进行评分: 1.供餐营养搭配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15 分; 2.供餐营养搭配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10 分; 3.供餐营养搭配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5分; 4.供餐营养搭配方案可行性较差,得 1分; 5.供餐营养搭配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15 卫生安全 保障方案 根据投标人在从业人员、生产加工场所及过程、就餐区域的卫生 管理等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分: 1.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完善、合理、科学,得 15 分; 2.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较完善、较合理、较科学,得 10 分; 3.卫生安全保障方案一般,得 5分; 4.卫生安全保障方案不完善、不可行,得 1分; 5.无卫生安全保障方案不得分。 15 重点、难 点的分析 和相应的 处理及合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清晰,相应的处理及建议合理可操作性强, 得 15 分;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清晰,相应的处理及建议较合理,可操 作性较强,得 10 分; 15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4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理化建议 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般清晰,相应的处理及建议一般合理, 可操作性一般,得 5分; 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清晰,相应的处理及建议不合理,得 1 分。 5.重点、难点的分析和相应的处理及合理化建议的不得分。 合计 6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5 附表 2:商务评价表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同类项目 情况 2019 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 5分,满分 15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5 业主评价 2019 年以来,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主提供的饭堂服务评价,且 服务评价(评价包括饭堂卫生、饭堂人员服务、饭菜质量、饭堂秩序 四个方面)为好评(满意、优秀等类似的好评)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满分 15 分。 注:提供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 供不得分。 15 合计 3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6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8833-GDZHMM21036 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7 甲方(采购人):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 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 一部分)。 一、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 (二)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供应甲方职工、患者以及患者家属早餐、午餐、晚餐,准予外卖。承接甲方的手 术过时用餐、简单接待工作餐业务和送餐服务。不准开设小卖部经营副食和日常生活用品,不 得将饭堂改作其它用途。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三、具体要求 1、基本情况 1.1 向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职工、病人提供全天膳食【包括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应 急保障(食材另行商定)】和全年不间断的饮食服务、预约订餐、送餐服务。就餐人数参考如 下表: 用餐分类 用餐人数(元/人/月) 备注 职工用餐 早餐 约 5200 人×5元 费用 (含食材、人工、加 工、服务、水电能耗、 清洁消毒用品、日用 品、税费等所有费用 午餐 约 5200 人×12 元 晚餐 约 5200 人×12 元 值班用餐 早餐 约 2800 人×5 元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8 用餐分类 用餐人数(元/人/月) 备注 午餐 约 2800 人×20 元 晚餐 约 2800 人×20 元 加班用餐 午、晚餐 约 775 人×20 元 专家用餐 午、晚餐 约 200 人×20 元 注:饭堂用餐人数仅为暂估人数,不代表一定发生,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依法、自负 盈亏,承担一切经营风险和责任。 1.2 甲方免费提供现有的饭堂工作场地,饭堂内现有餐具、厨具、空调等设备设施经盘点 后,开列清单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要认真保管使用,承包合同终止时如数退还甲方,如 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乙方赔偿或补充。 四、义务和责任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2、服务地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河东院区内(茂名市人民南路 192 号)。 六、付款方式 1、饭堂支出费用以经双方确认的职工个人、值班、加班、接待的实际消费为依据,按中 标单价每月结算; 2、乙方在每月 5 日(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之前,将上月的职工加班消费与接待费的清 单,交由甲方总务科核对无误后,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 汇款方式支付饭堂膳食费用; 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4、双方确认的每月职工在饭堂支付汇总; 5、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39 七、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须将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履 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是作为对乙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服务期 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2、合同到期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乙方在无违反本项目合同约定情况下,乙方会同甲 方检查相关服务内容及饭堂设备设施,如检查通过,则甲方在检查通过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未通过检查,乙方应按要求完成,直至检查通过后,方可退回履 约保证金。 八、监督与扣罚 1、甲方成立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对饭堂的来料、价格、卫生、服务、菜品质量等进 行不定期检查。对甲方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组织的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对存在 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质量不达标的食材须立即退货更换,并扣罚 200 元/次。 2、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可随时要求乙方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3、乙方须按国家级卫生城市的标准(食堂管理)要求做好各项台帐,甲方饭堂食品安全 管理小组每年度至少组织 2次本单位员工及患者、家属对饭堂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满意度为 70%以上方可继续经营。 4、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底对饭堂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的评估结果 进行奖惩: 4.1 考核评估内容: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饭堂管理及病员、医务人员满意率, 病员以及病员家属、医院职工投诉(投诉扣分加倍)等。 4.2 考核评估等级:每月检查 1次,每月统计一次。满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为优秀,90-80 分为良好,79-70 分为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满意度调查不满意率大于 30%的,认定为考 核不合格,并每次扣罚 500 元。 4.3 实行一票否决制。 4.3.1 发生食物中毒(2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扣罚 5000 元,并承担一切责 任及赔偿损失。 4.3.2 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外,承担一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0 切责任及赔偿损失,并解除或终止承包合同。 4.3.3 连续三个月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乙方员工须持健康合格证上岗,过期未办理者,则扣罚 200 元/人,不准予上岗。 6、乙方员工与甲方员工或顾客发生争执打斗行为的,每次扣罚乙方 200 元。 7、限期完善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 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一般 7天内整改完成;若特殊的可以申请延期,最迟在 3个月内整改 完成。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每项每次扣罚 200 元,问题严重者一次扣罚 1000 元。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 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 总价 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5 日历天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 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 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 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 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1 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 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盖章):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四、服务部分 五、价格部分 注: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 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3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4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 性审 查 准入条件(关于 资格的声明函) 与投标邀请函中“五、投标人资格”一致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其他要求 按投标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 的文件资料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符合 性审 查 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交纳凭证) 人民币:¥ 元(转账、汇款的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支票、汇票、银行保函 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有效期 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文件签署要求 投标文件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 署、盖章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未超出采购预 算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成本 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或投标报价明显 不合理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情况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商务响应 商务和服务内容无明显偏离“采购项目内 容”的要求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其它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 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内容和条款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5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注:服务商务评分根据评分细则所提交的内容具体填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资格性文件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商务评分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服务评分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价格部分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6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8833-GDZHMM21036)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服务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 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 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 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 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 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日期: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7 2.2 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为维护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 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方式牟取中标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投标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市各级财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管部 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8 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49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 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表不适用。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0 2.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8833-GDZHMM21036)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转帐、□银行汇款等)形式 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 收 款 单 位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开 户 银 行 联 系 人 联 行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 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依据 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为顺利退还保证金,建议投标人采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作为退保账户。 4、此表的收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1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银行转账或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且送采购 代理机构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2 三、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 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 率 注: 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3 二、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三、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 项目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 手机 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技 术人员 … 注:必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人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四、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4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5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实质性、重要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商务要求的条款逐条 响应)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如有出现标注“★”项内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实质性响应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6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 务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 人止不少于 90 天,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5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6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7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 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8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7 四、服务部分 4.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8833-GDZHMM21036)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 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 年度或 2020 年连续 3 个月财务报 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 月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7、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1)...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质或相关文件。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8 4.2 声明函 声明函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8833-GDZHMM21036),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作出如下声 明: 1、我司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参与政府采购资格; 2、我司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我司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我司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59 4.3 服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重要性服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服务要求 投标实际条款 (投标人应按自身服务条款实际 情况填写,不能照抄服务要求) 是否偏离(无 偏离/正偏离/ 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标注“★”和“▲”条款 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 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0 (2)一般服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服务要求 投标实际条款 (投标人应按自身服务条款实际 情况填写,不能照抄服务要求) 是否偏离(无 偏离/正偏离/ 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非标注“★”和“▲”条 款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 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1 4.4 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2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8833-GDZHMM210367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服务期限 24 个月 注: 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投标报价应包含食材、人工、加工、服务、水电能耗、清洁消毒用品、日用品、税费 等费用,中标人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 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3 5.2 响应明细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服务/货物名称 说明 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小型/微型企 业产品/服务 (是/否) 总价 …… 总价合计: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价格合计: 注: 1、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报价一览表》一致。 2、投标报价应包含食材、人工、加工、服务、水电能耗、清洁消毒用品、日用品、税费 等费用,中标人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 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3、所投货物/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在上表中标注,填写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服务价格合计一项,并提供附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作为中小企业产品进行相应的 价格扣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4 5.3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的。 ( )中小微企业报价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至页。 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至页。 环境标志 产品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至页。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应与《投标明细报价表》一致。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3、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 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价格扣除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 相符,如果不一致,可能导致不能享受该项价格扣除的不利后果。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5 5.4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时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6 5.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7 六、唱标信封 1、开标一览表;(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2.4) 3、投标文件电子版(包含商务、服务、价格部分);(U盘装载) (1)投标文件的 Word 版;(可不含随附复印件) (2)投标文件及其随附复印件所有内容的 PDF 格式的电子版,该内容应按投标文件纸质 版(含随附复印件)的顺序排列。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复印件)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 明】 1、本“唱标信封”需单独密封提交。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负责人、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 件时单独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核对其身份。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8 质疑函格式 (如有) 关于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质疑函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方认为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我方的权益受到损害,现提出以下质疑。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 质疑项目采购编号: 标包号(如有):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为该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公告期限内。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833-GDZHMM21036 69 附件(证明材料):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饭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二、采购项目说明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饭堂管理服务 (二)管理要求 (三)膳食质量要求、标准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2.承包方式 3.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4.履约保证金 5.监督与扣罚 6.付款方式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定标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七、适用法律 八、质疑和投诉 九、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 十、对节能、环保产品的说明 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附表1:服务评价表 附表2:商务评价表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2.2 诚信投标承诺书 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三、商务部分 3.1投标人综合概况 3.2 四、服务部分 4.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2声明函 4.3服务条款响应表 4.4服务方案 五、价格部分 5.1开标一览表 5.2响应明细报价表 5.3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5.4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时适用) 5.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六、唱标信封 质疑函格式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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