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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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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留置专区食材及燃油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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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看守所留置专区食材及燃油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有效期: 2021-05-18 至 2021-05-31
撰写单位: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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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留置专区食材及燃油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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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nbsp;看守所留置专区食材及燃油费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YKZC20210400210)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nbsp; 辽宁政府采购网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bs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nbsp;2021年 6 月 7 日 nbsp; 9 点 3 0 nbsp;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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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ZC20210400210
项目名称: 看守所留置专区食材及燃油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 nbsp; 41 6 000.00 nbsp; 元
最高限价 折扣率 nbsp; 100% (其中主副食品及 燃油折扣率不得高于100%, 折扣率以 营口农产品批发市场 相应食品的均价为标准,在此标准上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 100% 。 包含早、午、晚、夜宵4顿所需食材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2年 。 ( 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中标人的履约良好,在招标人管理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同时 因该项目特殊性,所服务人员不固定,同时在合同履行期间就餐的天数也不确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量,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风险 ,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将以下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nbsp; yklygc nbsp; @163.com nbsp;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 1 nbsp; 年 nbsp; 6 月 nbsp; 7 nbsp; 日 nbsp; 9 : 3 0 nbsp; 时 (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 年 6 月 7 日 nbsp; 9 : 3 0 时 (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层开标室 ( 开标方式暂定为现场纸质开标。如疫情情况发生变化,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不允许现场开标,招标代理公司会通知投标人采取邮寄及视频远程开标等方式开标,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应急预案。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东海大街55号 nbsp;
项目联系人: 李想
联系电话:0417-3611211
2、 采购代理机构: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bsp;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电商大厦 14 层
联系电话: 0417-4877520, 13904078813
邮箱地址: yklygc@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号: 518801001531177
3、项目联系人: 金兴国
电 话: 0417-4877520
nbsp;
采购代理机构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20 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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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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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留置专区食材及燃油费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看守所留置专区食材及燃油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YKZC20210400210)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67 9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ZC20210400210

项目名称:看守所留置专区食材及燃油费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 416000.00

最高限价折扣率 100%(其中主副食品及燃油折扣率不得高于100%,折扣率以营口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应食品的均价为标准,在此标准上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100%包含早、午、晚、夜宵4顿所需食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中标人的履约良好,在招标人管理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同时因该项目特殊性,所服务人员不固定,同时在合同履行期间就餐的天数也不确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量,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风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5182021 年52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将以下“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yklygc @163.com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 6 7 9:30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67 9:30(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开标方式暂定为现场纸质开标。如疫情情况发生变化,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不允许现场开标,招标代理公司会通知投标人采取邮寄及视频远程开标等方式开标,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应急预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东海大街55号

项目联系人: 李想

联系电话:0417-3611211

2、采购代理机构: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电商大厦14

联系电话:0417-4877520,13904078813

邮箱地址:yklygc@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号:518801001531177

3、项目联系人: 金兴国

电 话: 0417-4877520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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