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中付款方式为: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度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至货款总额度的8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结清(无息)。
注:(1)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设备税率为1+1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2)中标后按当地财政税务部门要求依法纳税。
现更改为: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度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货款总额度的3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结清(无息)。
注:(1)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设备税率为1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2)中标后按当地财政税务部门要求依法纳税。
二、原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22日09时00分00秒,现更改为: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15时30分00秒。
滨海县教育局
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