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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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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GC2021-ZB083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YDGC 2021-ZB083 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1-11-24

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du.gov.cn/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GC 2021-ZB083

项目名称: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4320元

最高限价:37432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送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二室(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服务大厦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元整(¥7000元)。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并到收款单位开具收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采购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帐号:10426901040006806

财务咨询电话:0515-81992316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807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收汇票),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截止时间,规范佩戴口罩,提早准备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世纪大厦A2楼3层

联系方式: 周澍 ;联系电话: 0515-8828757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都区瞰都公馆10号楼10楼

联系方式:王虹;联系电话:15851041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澍

电 话: 0515-88287576


附件: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docx


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盐城市盐都区国有企业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DGC 2021-ZB083



目名称: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111


总目录


第1章 招标公告……………………………………2

第2章 投标人须知…………………………………5

第3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

第4章 采购需求……………………………………24

第5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7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du.gov.cn/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179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GC 2021-ZB083

项目名称: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4320

最高限价:37432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送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17900(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服务大厦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元整(¥7000元)。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并到收款单位开具收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采购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帐号:10426901040006806

财务咨询电话:0515-81992316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807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收汇票),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截止时间,规范佩戴口罩,提早准备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世纪大厦A2楼3层

联系方式: 周澍 ;联系电话: 0515-88287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都区瞰都公馆10号楼10楼

联系方式:王虹;联系电话:15851041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澍

电 话: 0515-88287576


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112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次招标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收取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7.1.1招标公告

7.1.2投标人须知

7.1.3合同条款及格式

7.1.4采购需求

7.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7.1.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及修改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清单、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等部分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3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3.1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3.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3.3有关费用处理

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3.4其它费用处理

13.4.1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6报价清单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3.6.1项目总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3.6.2项目单价按报价清单表中要求填报。

13.6.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货物类计取,开具中标通知书之前由中标人交纳给招标代理。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4.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4.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4.3 培训计划;

14.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4.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5.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7.3未中标单位于决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到交易中心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7.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7.4.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17.4.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17.4.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7.4.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为60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份。

19.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可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内或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如果原件是单独密封的须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投标原件除外)

20.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样式要求装订、签署和盖章后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补充、修改的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开标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24.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4.4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标时未宣布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4.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资格审查

25.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6.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6.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6.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4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7、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7.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7.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7.3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投标的澄清

87.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8.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8.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9.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9.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9.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9.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9.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9.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7号令第31条)

30、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30.1无效投标条款

30.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0.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0.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0.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30.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30.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0.1.7投标人串通投标;

30.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0.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30.2废标条款:

30.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30.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30.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0.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30.4.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30.4.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六、定标

31、确定中标单位

31.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1.2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13年内禁止参加盐都区政府采购活动:

3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1.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1.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1.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31.6.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1.6.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1.6.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6.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31.6.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31.6.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2、质疑处理

32.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2.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2.4.5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3、中标通知书

33.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3.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4. 签订合同

34.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4.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4.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4.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5、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5.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6、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DGC 2021-ZB083

甲方:(采购方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根据 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1 项目名称: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2 型号规格:详见报价清单。

1.3 数量(单位):详见报价清单。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9.2 交货方式:送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

9.3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具体地点

十、货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结清。

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10.3如需向与财政部门签署融资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授信申请的, 需在协作银行开立结算户作为回款专用户,作为该笔合同唯一的收款帐户,供货结束货款结算时,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户。

十一、税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提供原厂授权和质保函。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2.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2.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12.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盐都区大冈、大纵湖、盐渎街道、盐龙街道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