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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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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食堂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营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食堂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食堂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其他电源设备

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
行政区域营口市公告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4: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3号中天建筑产业园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3号中天建筑产业园
预算金额¥29.4688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7-2832871
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
采购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0417-283287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3号中天建筑产业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经理、15009848521

项目概况

营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3号中天建筑产业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2023-815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4688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4688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3号中天建筑产业园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发送。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79054441@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 “LNXY-2023-815 +单位名称 ” ,邮箱内容中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及 联系方式 进行报名确认。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3号中天建筑产业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3号中天建筑产业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35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0417-2832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3号中天建筑产业园

联系方式:陈经理、15009848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0417-2832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