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225.0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5.08万元,占10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
1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食堂服务招标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225.08 | 合同名称:物业、食堂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CCJY(2023)00035号一01 |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期: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