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40ZA810154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4年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年限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4年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两年(1+1模式) | 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整 (¥8,5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第一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及采购人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续签服务合同,续约服务期最长不超过1年,续约内容及金额与原合同要求应一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备案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gdyzmm@163.com,通过邮件线上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将招标公告附件的【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填写扫描发送至gdyzmm@163.com,邮件名称备注:1541报名+投标人名称。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10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通知(财库(2021)20号)等。
3.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地址:高州市高凉中路17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668-663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10房
联系方式:成小姐,0668-2281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小姐
电 话:0668-2281391
招标文件:049ccd00d4114c249e77cc9bf37b2c5a.doc公告附件: